供稿: 时间:2009-06-19
中共北京教育学院委员会
关于开展“三育人”标兵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党总支,党支部:
为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在全院大力弘扬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优良传统,党委决定在庆祝第二十五个教师节之际,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三育人”标兵评选表彰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三育人”标兵评审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
组 长:刘枫耘
副组长:郭世安
成 员:谢志东、李 岩、宋忠志、冯 华、余 新、
王红樱、王远美、何彩霞、刘 楠、徐素霞、
刘竹云、孟令惠、吴 润、朱宝利
办公室设在工会。
二、范围及办法
在岗一年以上的教职工均可作为评选对象。评选表彰的比例为全院教职工总数的3%,评选出的表彰人员教师比例不低于50%。以9个分会为单位,组织教职工根据“三育人”标兵条件和推荐名额的要求进行推荐(详见附件),推荐名单应征求同级党组织、行政意见。工作小组汇总各分会的意见,提出建议名单报党委讨论,确定“三育人”标兵人选。学院将于2009年教师节召开表彰大会,向“三育人”标兵颁发证书和奖金。
三、评选条件
(一)教书育人标兵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奉献精神。
2.刻苦钻研,开拓创新,不断探索实践教育教学改革的方法和途径,并取得显著的教学和科研成果。
3.治学严谨,具有良好的教风,能够将育人融入教学之中。热爱学生,关心学生,做他们的良师益友,行为举止堪称师生的楷模。
4.谦虚谨慎,团结协作,勇挑重担,积极为学院改<
院本部:西城区德胜门外黄寺大街什坊街2号 | 电话:82089116
©2024北京教育学院 版权所有 | BEIJING INSTITUTE OF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