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党政办公室 发布 时间:2018-06-04
各部门:
现将《北京教育学院督导工作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教育学院
2018年6月1日
北京教育学院督导工作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北京教育学院“十三五”改革和发展规划》(京教院党发〔2016〕30号)中提出的“质量第一战略”,建立健全学院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和评估体系,充分发挥督导工作在我院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中的重要作用,依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内部督导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京教督〔2017〕15号)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院督导工作是学院内部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任务是对学院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符合相关标准与规范,并按计划和方案达成预期目标。督导工作将为学院开展各项评估打下基础。
第三条 督导工作的主要依据是学院年度党政工作要点、二级学院和系室年度教学工作计划、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和课程方案等;主要遵循是学院各项教育教学的标准与规范。
第四条 督导工作的直接承担者是督学,督学由学院聘任,代表学院履行相应职责。
第二章 督导工作原则
第五条 方向性原则。督导工作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的要求,坚持德育为先;要贯彻学院第三次党员代表大会精神,落实教育教学质量是学院发展生命线的要求;要引导教职工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用实际行动提升学院的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
第六条 客观性原则。督导工作要从实际出发,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要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进行督导,收集和获取真实的数据;要以确凿的证据做支撑,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 全面性原则。督导工作要覆盖到学院教育教学工作的各个方面,不仅要关注教学质量也要关注教学管理质量;不仅要关注结果也要关注过程;不仅要研究教育教学中的问题,也要注意总结教育教学中的先进经验。
第八条 协同性原则。在制定督导计划、开展督导工作和总结督导情况时,需要各方协同、密切合作;同时,也要与督导对象进行必要的沟通和协商。
第三章 督导工作内容
第九条 督导工作类型。根据学院教育教学质量保障需要,督导工作主要包括教学管理督导、专业与课程建设督导、教学实施督导和专项督导等四种类型。
第十条 教学管理督导。教学管理督导是对二级学院(其他相关业务部门的督导参照执行)在教学计划管理、教学运行管理、教学质量管理和教学基本建设(包括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队伍建设、管理制度建设)等方面的管理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原则上每个二级学院每三年应接受1次督导。
二级学院院长、主管教学副院长、综合办主任、教学管理岗负责人以及若干教师和学员代表等是接受督导的主要人员。教学管理督导由学院组织检查人员及督学参加。督导前要做好准备工作,要按照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教师学员代表座谈的程序开展工作,且按照给定的标准进行定量评价。具体程序和标准参见《北京教育学院教学管理督导工作任务单》(附件1)。
第十一条 专业与课程建设督导。专业与课程建设督导是对系(教研室)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和师资建设等方面的业务完成情况进行的检查和指导。原则上每个二级学院的每个系(教研室)每三年应接受一次督导。
系(教研室)主任、项目管理团队、二级学院院长、主管教学副院长、综合办主任以及系(教研室)其他教师和学员代表等是接受督导的主要人员。在进行专业与课程建设督导时,须有3-5名督学同时参加。督导前要做好准备工作,要按照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集体座谈的程序开展工作,且按照给定的标准进行定量评价。具体程序和标准参见《北京教育学院专业与课程建设督导工作任务单》(附件2)。
第十二条 教学实施督导。教学实施督导是对课堂教学和现场教学中的教学设计、教学活动、学习指导、教学组织和教学效果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的现场检查和指导。原则上每个二级学院每学期应至少有15%的专任教师接受督导。
参与教学实施的主责教师、合作教师以及学员代表是接受督导的主要人员。在进行教学实施督导时,须有2-3名督学同时参加。督导前要做好准备工作,要按照课堂听课、查阅资料和学员座谈的程序开展工作,且按照给定的标准进行定量评价。具体程序和标准参见《北京教育学院教学实施督导工作任务单》(附件3)。
第十三条 专项督导。专项督导是根据学院党委和行政的工作要求,针对一些专门问题进行的专项督导,旨在调研情况、梳理问题和总结经验。
专项督导的对象根据需要确定。在进行专项督导时,须有2-3名督学同时参加。具体要求参见《北京教育学院专项督导工作任务单》(附件4)。
第四章 督导结果处理
第十四条 提交督导工作任务单。督学完成某项督导工作时,应在一周内向教务处提交督导工作任务单,由教务处负责整理和存档。
第十五条 提交督导工作报告。督学完成某种类型的督导工作时,应及时向教务处提交督导工作报告。督导工作报告需要按照督导工作类型分别撰写,每种类型的督导工作每学期提交至少一份报告。督导报告格式参见《北京教育学院***督导工作报告》(附件5)。
第十六条 督导结果反馈。教务处对督导工作任务单和督导工作报告审核后,组织督学通过合适的方式及时将督导结果反馈给督导对象,督促其对督学提出的问题认真整改,必要时进行追踪回访。
第十七条 督导结果运用。对于督导过程中发现的好的经验和做法,要给予宣传并可作为评优依据;对于发现的一些重大问题或者教学事故,教务处将按照程序进行处理和公示,并及时上报学院。
第五章 督导工作保障
第十八条 纪律保障。督导工作要严格按照督导程序和督导标准进行。督导对象要如实地汇报工作、提供资料和接受询问;督学要实事求是地给出督导意见,遵守督导纪律要求并对督导工作中的涉密信息进行保密,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泄露。
第十九条 权利保障。督学在督导工作过程中,根据督导程序和督导标准,有权要求督导对象配合督导工作,接受询问和提供资料。
第二十条 组织保障。学院督导室是督学的专门组织机构,学院负责为督学开展督导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教务处工作人员承担秘书工作,保障督导工作顺利开展。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二级学院要建立相应的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和评估体系。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解释权在教务处。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北京教育学院教学管理督导工作任务单》
2.《北京教育学院专业与课程建设督导工作任务单》
3.《北京教育学院教学实施督导工作任务单》
4.《北京教育学院专项督导工作任务单》
5.《北京教育学院***督导工作报告》
附件1:
北京教育学院教学管理督导工作任务单
1.教学管理督导情况记录表
督导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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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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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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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程序和督导情况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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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听取二级学院负责人教学工作汇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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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查阅教学管理制度和教学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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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与教师、学员代表座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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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教学管理督导评价量表
序号 |
项目 |
标准 |
评分(满分5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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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
4分 |
3分 |
2分 |
1分 |
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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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教学工作计划 |
制定了学期或年度教学工作计划,且有明确的时间节点和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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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教学管理制度 |
教学管理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规范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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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教学管理队伍 |
各层级教学管理队伍分工明确、职责清晰,教学服务保障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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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学科(专业)建设 |
学科(专业)建设围绕“3+1+N”人才培养体系,且已取得较好的 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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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课程教材建设 |
二级学院有明确的课程教材建设计划,且已完成开课课程的建设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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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培训(教学)活动 |
各类培训(教学)活动开展扎实有效,且能够满足学员学习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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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教学研讨活动 |
二级学院教学研讨活动有特色,且能够满足教师队伍的发展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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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教学质量监控 |
二级学院有明确的教学质量监控措施,且能责任落实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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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培训(教学)成果 |
各培养方案能够有效落实,且能够完成预设的培训(教学)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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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培训(教学)档案 |
培训(教学)档案有专人负责,且各项数据和资料保存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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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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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管理总体情况、特色经验、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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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学签字:
附件2:
北京教育学院专业与课程建设督导工作任务单
1. 专业与课程建设督导情况记录表
督导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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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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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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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程序和督导情况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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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听取系(教研室)主任工作 汇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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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查阅培养方案、课程方案、教学计划和绩效材料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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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与参会人员座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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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专业与课程建设督导评价量表
序号 |
项目 |
标准 |
评分(满分50分) |
|||||
5分 |
4分 |
3分 |
2分 |
1分 |
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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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前期调研 |
围绕专业与课程建设开展前期调研和工作分析,形成了比较完善的调研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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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建设规划 |
专业建设有明确的规划,且紧密围绕学院“3+1+N”人才培养体系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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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培养方案 |
以系(室)团队的方式研制培养方案,且已开设专业培养方案规范、齐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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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课程建设 |
基于培养方案,有明确的课程建设计划和责任团队,且已完成开课课程的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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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教材建设 |
基于培养方案,有明确的教材建设计划和责任团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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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教学计划 |
基于培养方案,各专业制定完备的教学计划且运行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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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师资建设 |
专业师资结构合理,能够保证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的有效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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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条件建设 |
有配套的教学设备或资源、教学实践或实验场地等教学保障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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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管理情况 |
有明确的专业与课程建设管理措施,管理团队分工明确且责任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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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建设成效 |
专业与课程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且有相应的数据和支撑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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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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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与课程建设总体情况、特色经验、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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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学签字:
附件3:
北京教育学院教学实施督导工作任务单
1.教学实施督导情况记录表
被督导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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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所在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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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班级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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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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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课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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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课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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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方式 |
□课堂教学(集中讲座) □现场教学(教学实践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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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出勤率 |
□100% □85%及以上 □少于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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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程序和督导情况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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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课堂听课 (现场观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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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查阅资料 (主要包括培养方案、教学计划、课程方案、学员 签到表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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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学员座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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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教学实施督导评价量表(课堂教学类)
序号 |
项目 |
标准 |
评分(满分5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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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
4分 |
3分 |
2分 |
1分 |
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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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师德师风 |
能立德树人,德育为先;精神饱满,仪表端庄;不迟到早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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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教学准备 |
课程方案、教学设计、学习材料和教学设备等准备充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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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教学规范 |
能依据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和课程方案开展教学,且教学基本功扎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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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教学理念 |
教学理念先进,符合成人学习规律和学习特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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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教学目标 |
教学目标清晰、明确、可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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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教学内容 |
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突出重点,体现学科专业发展新要求和新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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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方法手段 |
教学方法灵活多样,能有效利用多种教学媒体,辅助教学效果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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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教学过程 |
教学环节清晰,进程流畅,师生互动性强,学员参与度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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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指导训练 |
有明确的学员学习指导或训练方案,切实保证学习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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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学习评价 |
有明确的学习评价方案,能及时了解学员的学习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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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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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学总体情况、特色经验、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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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学签字:
2.教学实施督导评价量表(现场教学类)
序号 |
项目 |
标准 |
评分(满分50分) |
|||||
5分 |
4分 |
3分 |
2分 |
1分 |
0分 |
|||
1 |
师德师风 |
能立德树人,德育为先;学风严谨,学术规范;不迟到早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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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2 |
活动准备 |
能依据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准备现场活动,且有明确的活动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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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活动组织 |
各方协调工作做得好,活动组织合理有序,学员出勤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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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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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活动理念 |
活动设计理念先进,符合成人学习规律和学习特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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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 |
活动目标 |
现场活动有明确的目标,且符合培养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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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 |
活动内容 |
活动内容充实、丰富,聚焦目标,能满足学员学习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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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7 |
活动方式 |
活动方式灵活,实践性强,能够保证活动目标的达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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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活动过程 |
活动过程互动性强,体现学员的主体性和指导教师的引领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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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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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指导训练 |
有明确的学员学习指导和训练方案,切实保证学习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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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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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学习评价 |
有明确的学习评价方案,能及时了解学员的学习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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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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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活动总体情况、特色经验、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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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学签字:
3.教学实施督导评价量表(课题研究类)
序号 |
项目 |
标准 |
评分(满分50分) |
|||||
5分 |
4分 |
3分 |
2分 |
1分 |
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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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师德师风 |
能立德树人,德育为先;学风严谨,学术规范;不迟到早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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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研究准备 |
能依据申报书和研究计划准备研究活动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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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研究组织 |
研究活动合理有序,指导教师任务明确,学员出勤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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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研究主题 |
有契合整体研究计划的研究活动主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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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研究目标 |
基于活动主题有明确的研究活动目标,且达成度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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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研究内容 |
研究内容充实、丰富,聚焦目标,能满足学员学习或研究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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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研究方法 |
研究方法灵活,有效性强,能够保证研究目标的达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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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研究过程 |
研究过程体现学员研究的主体性和指导教师的引领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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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研究成果 |
研究活动结束后学员能够获得与目标相一致的研究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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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研究评价 |
有明确的研究活动效果评价方案,能让学员及时反馈研究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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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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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研究活动总体情况、特色经验、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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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学签字:
附件4:
北京教育学院专项督导工作任务单
专项督导情况记录表
督导时间 |
|
督导地点 |
|
督导对象 |
|
||
督导情况记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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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学签字:
附件5:
北京教育学院***督导工作报告
北京教育学院***督导工作报告
一、督导概况
二、成效和特色
三、不足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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