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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教育学院关于印发《北京教育学院非学历继续教育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教院教发〔2018〕4号)

供稿:党政办公室 发布 时间:2018-07-10

各部门:

  现将《北京教育学院非学历继续教育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教育学院

  2018年7月9日

北京教育学院非学历继续教育课程建设管理

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北京教育学院“十三五”改革和发展规划》(京教院党发〔2016〕30号)中提出的“质量第一战略”以及学院第三次党员代表大会报告中提出的“建设一流教育学院”奋斗目标,充分发挥课程建设在人才培养中的基础性作用,保证课程建设的质量和规范,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所有非学历继续教育中自主开发的面授课程、网络课程或购买引进的课程,其建设均适用于本管理办法。

  第三条 课程建设的主要依据是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或项目实施方案,所有课程建设均要纳入学院年度课程建设规划、各二级教学部门的年度课程建设规划以及各专业(项目)年度培训教学计划。

  第四条 教务处统筹学院课程建设管理工作,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和制度文件,探索激励机制,做好院级审核工作。二级学院是课程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本部门年度课程建设规划;二级学院要明确各系(室)的课程建设任务与职责,明确责任人,层层压实责任。

  第五条 教务处依据《北京教育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以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的方式支持一些重点课程的建设工作和课程建设成果的转化工作。

第二章 建设原则

  第六条 方向性原则。课程建设管理工作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四有好老师” “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的要求,坚持德育为先,将思想政治工作贯通其中,全面加强干部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法治和心理健康教育。

  第七条 质量第一原则。课程建设是高等学校教学建设的基础,加强课程建设是有效落实教学计划,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保证。课程建设工作中要始终遵循“质量第一”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标准进行;认真研究课程内容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切实解决学员的问题、满足学员的学习需求。

  第八条 理论实践一体化原则。课程建设要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相关教育教学理论的指导下,要基于干部教师的真实工作情境、工作任务和工作过程,结合实践案例进行理论实践一体化的课程设计。

  第九条 时代性原则。课程内容在反映干部教师发展需求的同时,还要注意与时俱进、适时更新,充分体现时代性特征,充分反映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趋势和学科发展前沿领域的知识。

第三章 课程建设

  第十条 课程建设内容。课程建设主要包括课程团队建设、课程方案研制、课程资源开发、实践教学设计和课程评价设计等内容。

  第十一条 课程建设步骤。课程建设的步骤主要有课程建设规划、课程方案研制、课程文件评审、课程组织与实施等。

  第十二条 课程建设规划。各二级学院于每年年初根据人才培养方案或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年度课程建设规划。

  课程年度建设规划的制定流程为:

  1.各系(室)基于人才培养方案或项目实施方案集体研讨后提出本系(室)的课程建设规划。

  2.二级学院汇总、整合各系(室)课程建设规划,形成二级学院的年度课程建设规划(见附件1:学院非学历继续教育课程建设计划表),由二级学院院长审核签字后报教务处审批。

  3.教务处组织专家审核二级学院的课程建设规划,并将审批结果反馈至二级学院。

  第十三条 课程方案研制。各系(室)要组建课程建设团队。原则上,课程建设负责人需要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要有2年以上教学实践经验)。课程建设团队成员原则上3-5人,且以二级学院教师为主,院外教师为辅,共同协作完成课程方案(见附件2:北京教育学院培训课程方案模板)的研制工作。

  课程方案的研制流程如下:

  1.确定课程目标和适用对象。课程建设团队要依据人才培养方案或项目实施方案,确定课程目标和课程适用对象。

  2.开展实践调研和理论分析。课程建设团队在研制课程方案前,要充分调研培养对象的发展需求,对他们的工作岗位实施典型工作任务分析,筛选出典型工作,分析完成典型工作所需要的知识与能力,以此作为课程建设的实践依据。在进行工作分析的基础上,要进行深入的文献研究和课程框架构建,确定课程建设的理论基础。

  3.撰写课程内容要点。课程建设团队在实践调研和理论分析的基础上,研制课程内容框架。基于总课时合理分配每个环节的课程内容,并按照教学进程给出详细的课程内容提纲,撰写具体且具有可操作性的内容要点和相应的教学方式。

  4.设计实践教学方案。实践教学活动是促进学员课程学习的重要手段,也是实现理论实践一体化课程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课程建设团队要重视实践教学活动的课程化设计,突出主题、明确目标,合理分配实践教学课时,优化实践活动内容,切实保证课程质量。

  5.开发工具与资源。工具与资源是课程建设的重要内容,包括解决真实问题的策略、程序、工具,具有普遍意义的教学案例,训练解决问题方法的练习题或任务等等。

  6.设计课程评价方案。课程评价是检验课程实施效果的重要手段,课程建设团队要基于课程目标和评价标准,设计全面、具体、可操作的课程评价方案。包括学员课程学习结果评价和学员对课程的评价。考核题目要有实践问题情境,能考查出学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要明确课程评价的时机和赋分方式,切实保证课程评价能够落实到位。

  第十四条 课程文件评审。具体评审程序如下:

  1.课程团队将课程文件提交至二级学院进行初步审核。需要提交的课程文件包括:课程建设调研报告(含工作分析和理论分析)和课程方案(课程基本信息、课程内容要点、实践教学设计、工具与资源和课程评价等)。

  2.二级学院组织院内外专家依据相关标准(见附件3:北京教育学院培训课程内容评审工作相关标准)对课程文件进行评审。专家组人数为奇数,以5位或7位为宜,评审以会议方式组织,最终形成详实的、专家联合签名的专家评审意见,并明确说明对课程文件的评审结果(如:通过、修改后通过、不通过)。课程团队依据评审结果进一步修改、完善课程内容。二级学院将整套评审材料(含专家评审意见表)提交教务处备案。

  3.教务处组织专家就二级学院整套评审材料进行检查。检查不过关者,反馈至二级学院进行二次评审。检查过关者,组织学院督学据此课程文件开展督导工作。

第四章 课程管理

  第十五条 课程组织。学期初由二级学院组织各系室专业、项目负责人安排课表并按要求上传至教务管理系统,二级学院综合办、教务处逐级审核。专业课由二级学院各系室负责安排。跨院(系)的公共课,由课程需求方按照教学计划提出公共课程需求,并直接反馈至课程供给方。双方二级学院综合办直接对接、相互协调;课程供给方安排师资,需求方协助任课教师做好学情调研工作;涉及院外教师课酬的,由课程需求方承担。教务处负责组织协调相关工作。

  第十六条 课程实施。课程团队在上课前要组织集体备课,准备好教材或讲义等课程资源。课程实施过程中,教师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采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模式和组织方式;教师要创设真实且富有价值的问题情境,充分调动学员的主体性与参与感,引导学员通过体验、合作、探究、讨论等各种方式思考和解决问题。各二级学院综合办和班主任等相关人员应协助任课教师做好上课准备,提供必需的教学用具和办公用品;应安排好上课教室,协调好师生用餐等服务性工作。

  第十七条 课程评价。课程评价的内容要全面,要与课程目标相符;课程评价的方式要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灵活多样的评价方式。课程评价主要包括以下两种评价:

  1.学员课程学习结果评价。课程负责人或任课教师是课程评价的责任人,应以书面或实践的方式依据评价标准进行考核评分,并及时登记学员学习成绩。

  2.学员对课程的评价。课程负责人或任课教师应调查和了解学员对课程的真实评价,包括对课程的满意程度、对课程具体内容具体问题的意见建议等。通过学员反馈的课程评价,任课教师可进一步完善课程方案与讲义内容,二级学院可据此评估相应课程能否在培训中继续沿用或引进购买。

第五章 相关政策

  第十八条 课程建设的相关绩效按照学院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课程建设相关经费由二级学院从业务费中支出。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二级学院也要建立相应的课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机制。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 非学历继续教育课程建设计划表

  2. 北京教育学院培训课程方案模板

  3. 北京教育学院培训课程内容评审工作相关标准

  附件1:

非学历继续教育课程建设计划表

 

        学院非学历继续教育课程建设计划表

项目名称/类别

课程名称

负责人

课程团队成员

课程建设      起止时间

课程方案提交时间

备注

“启航计划”

           
           
           
           

“青蓝计划”

           
           
           
           

……

           
           
           

学历教育    “第二学历”

           
           
           
           

  附件2:

北京教育学院培训课程方案模板

  一、课程名称

  课程名称要科学规范,尽量简洁。

  二、适用对象

  说明课程所适用的专业(项目)和培训对象特点。

  三、课时安排

  说明课程实施所需课时。

  四、课程目标

  说明课程所要达到的专业知识、职业技能、人文素质目标。目标要明确具体,定位科学准确,针对性与可操作性强。

  五、课程内容要点与相应教学方式

  说明要基于课程目标整体设计课程内容框架。要基于总课时合理分配每个环节的课程内容,并按照教学进程给出详细的课程内容提纲,撰写出明确具体且具有可操作性的内容要点和相应的教学方式。实践教学设计要与课程目标相符,与课程内容要点相衔接,要有明确的活动主题和活动目标,活动内容和活动安排要具有可操作性。

  六、教学工具与资源条件

  对教学环境、条件与设施作出明确说明。同时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要求,选择合适的教材(即为什么要选择这个教材),提供相应的参考资源。

  七、课程考核与评价

  (1)学员课程学习考核

  (2)学员对课程的评价

  要明确考核评价要反映课程目标达成情况,以目标设定考核方式与内容。说明以哪些方面考核学员哪些方面的能力。考核方法要灵活、可行,考核点要明确、聚焦。

  八、任课师资条件

  说明相应的师资条件,据此建立稳定的师资库。列出师资库成员的具体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职务职称、研究方向、联系方式,要清晰说明教师的课程任务等。

  附件3:

北京教育学院培训课程内容评审工作相关标准

 

评审材料

评审要点

评审标准

分值

1.调研报告

实践分析(15分)

实践调研内容详实,调研内容能够构成课程建设的现实基础

 

理论基础(15分)

文献调研内容比较全面,形成了明确的理论框架,能够构成课程建设的理论基础

 

2.课程方案

方案内容(10分)

课程方案要素齐全、内容详实,逻辑关系清晰

 

课程目标(10分)

课程目标符合培训对象学习特点和学习需求,且目标表述明确具体、可检测

 

课程内容要点与相应教学方式(20分)

课程内容契合课程目标,且要点详实,教学方式得当,具有可操作性;实践教学设计与课程内容相匹配,活动内容和活动安排要具有可操作性。

 

教学工具与资源条件(10分)

学习工具和学习资源与课程目标和课程内容相匹配,且有利于学员学习

 

课程考核与评价(10分)

课程评价内容全面、方式得当,能反映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和学员的学习效果

 

任课师资条件(10分)

课程师资团队梯度合理,符合文件资格要求

 

合计

 

注:满分100分,≧85分,为优秀等级;85-60之间为合格等级;60分以下为不合格等级。

  相关附件: 京教教发〔2018〕4号.docx

  相关附件: 京教教发〔2018〕4号-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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