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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启航计划”培训班 临时党支部建设指导方案 (京教院组发[2018]8号)

供稿:组织部(统战部) 发布 时间:2018-10-17

北京教育学院2018年“启航计划”培训班临时党支部建设指导方案

(京教院组发[2018]8号)

  “启航计划”新教师培训是学院“3+1+N”人才培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自2015年新教师培训启动以来,培训规模不断扩大,培训质量不断提升,影响力日益增强。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继续扎实推进“启航计划”新教师培训工作,学院党委决定在2018年“启航计划”新教师培训班中设置学员临时党支部,促进学员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专业发展。为做好该项工作,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北京市实施<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指导方案。

  一、学员党员分布基本情况

  2018年“启航计划”计划培训学员1159人,其中党员351人,分布在7个二级学院的35个培训班中。各二级学院学员党员具体分布为(见附件1):初等教育学院109人,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47人,学前教育学院18人,体育与艺术教育学院63人,外语与国际教育学院42人,信息科学与技术教育科学5人,数学与科学教育学院67人。

  二、学员临时党支部设置要求

  (一)设置原则

  设置学员临时党支部,要有利于新教师培训工作、临时党支部自身建设和学员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

  (二)设置范围

  各党总支根据培训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以培训班为单位,按专业设置学员临时党支部。一般情况下,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培训班,都应当成立临时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培训班,遵循专业相近、便于开展组织生活的原则,可设置临时学员联合党支部。临时党支部的名称,可与培训班级名称一致,如“小学语文1班临时党支部”、“体育3班临时党支部”等。

  各党总支应将设置学员临时党支部的请示(见附件2)报学院党委审批,党委批准后方可成立临时党支部。

  为便于组织学员党员培训学习、过组织生活和开展其他活动,临时党支部可根据党员数量、跨区组班情况,酌情划分党小组。

  (三)设置职数

  临时党支部委员的职数为单数,包括书记(副书记)、组织、宣传、统战、纪检、青年保卫等委员,委员人数不够时可以兼任(纪律检查委员除外),委员应积极发挥作用。

  1.党员人数7人(含)以上的临时党支部,应设支部委员会。设委员3至5名,最多不超过7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党员人数11人以上的,设副书记)、委员若干名。党员人数15人以上的临时党支部,可适当增加委员名额,不超过7名。

  2.党员人数不足7人的临时党支部,可不设支部委员会。只设书记1名。

  (四)书记(副书记)和委员的产生

  临时党支部的书记、副书记和支部委员会委员,由各二级学院党总支研究指定,形成请示(见附件3)报学院党委审批,同时报学员临时党支部设置情况一览表(见附件4)。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

  2018年“启航计划”培训班临时党支部建设工作,在学院党委统一领导下,多部门协同,统筹推进。

  组织部、教务处要紧密结合培训中心工作,做好“启航计划”培训班学员临时党支部建设的统筹规划、沟通协调、服务指导工作,助力学员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

  各二级学院党总支负责学员临时党支部建设工作,要认真研究学员党员情况,指定配强临时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把好政治关、廉洁关、师德关。

  (二)加强研究指导,提升质量

  各二级学院党总支、组织部、教务处等要以“启航计划”培训班成立学员临时党支部为切入点,坚持学科专业培训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有机结合,加强对学员临时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研究,加强对临时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职责分工及其履职的指导,切实提升临时党支部组织力,提升教师继续教育党建工作质量,促进学员的专业能力、党性修养、师德师风同发展。

  四、时间安排,分工对接

  1.教务处、组织部联合于8月17日前完成学员党员信息汇总、临时党支部建设指导方案起草、《党支部工作手册》和《学生党支部工作规范》配备等工作。各二级学院开班前一日,教务处负责将《党支部工作手册》和《学生党支部工作规范》(以下简称《手册》《规范》)带往中家鑫园、中轴路校区、稻香湖酒店三个集中培训地点。

  2.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于8月下旬暑假集中培训期间,推进培训班学员临时党支部的设置工作,相关设置工作的请示的电子稿,请发组织部邮箱:zzb9110@163.com,联系人:黄汉周(电话:15010726859),并以二级学院为单位,适时召开一次全体学员党员大会,组织部派人参会。

  3.各二级学院党总支要制定培训班学院临时党支部工作计划,并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4.党委组织部在培训期间负责各二级学院党总支关于学员临时党支部设置、支委人员请示的受理,并协助党委做好审批等工作。

  附件:

  1.二级学院党总支关于设置临时党支部的请示

  2.二级学院党总支关于配备临时党支部委员的请示

  3.各二级学院党总支所属学员临时党支部设置一览表

  党委组织部 教务处

  2018年8月17日

  相关附件: 附件1-3:关于学员临时党支部设置-人员的请示(参考模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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