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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教育学院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教育学院师德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京教院党发〔2018〕48号)

供稿:党政办公室 发布 时间:2018-11-27

各分党委(党总支):

经学院三届党委常委会第24次会议研究决定,现将《北京教育学院师德考核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北京教育学院委员会  
    2018年1127日    
 
 
 
 
北京教育学院师德考核办法(试行)
 
为健全学院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北京教育大会精神,积极引导教师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按照教育部和北京市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和高校教师师德考核评价机制的文件要求,依据《北京教育学院教师职业行为准则试行》和《北京教育学院师德失范“一票否决制”清单试行》的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师德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原则。
本办法适用于学院全体教职工以及在学院工作的所有编外人员。
师德考核作为年度考核的一部分,每年进行一次。教师和其他教职工在部门述德,由所在部门和党支部提出师德考核初步意见,分党委、党总支对师德考核结果做出决定。
师德考核以《北京教育学院教师职业行为准则试行》为依据,全面考核教职工的坚定政治方向、自觉爱国守法、传播优秀文化、潜心教书育人、关心爱护学生、坚持言行雅正、遵守学术规范、秉持公平诚信、坚守廉洁自律、积极奉献社会等十个方面的师德表现。
师德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一)合格
师德表现良好,能够遵守教师职业行为准则的规定
(二)不合格
教师有违反《北京教育学院师德失范“一票否决制”清单试行》规定的情形之一。
师德考核结果是评优评先、干部选拔、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申报人才计划、申报科研项目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师德考核是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师德考核为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各分党委、党总支应依据本办法,切实负起责任,全面、认真做好师德考核工作,对师德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监管不力、推诿隐瞒,造成严重后果的,学院将根据情况追究责任。
教师对年度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按照教师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有关规定,申请复核、提出申诉。
其他岗位人员的师德考核参照本办法,结合年度考核一并进行。
十一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北京教育学院师德评价单
2.北京教育学院师德综合评分表

附件1
 
北京教育学院师德评价单
职业行为准则
具体要求
评分
坚定政治方向
(10分)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自觉爱国守法
(10分)
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守宪法原则,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传播优秀文化
(10分)
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不得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潜心教书育人
(10分)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学员成长规律,因材施教,教学相长;不得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关心爱护学员
(10分)
严慈相济,诲人不倦,真心关爱学员,严格要求学员,做学员良师益友;不得要求学员从事与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宜
 
坚持言行雅正
(10分)
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举止文明,作风正派,自重自爱;不得与学员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严禁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遵守学术规范
(10分)
严谨治学,力戒浮躁,潜心问道,勇于探索,坚守学术良知,反对学术不端;不得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或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秉持公平诚信
(10分)
坚持原则,处事公道,光明磊落,为人正直;不得在招生、考试、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坚守廉洁自律
(10分)
严于律己,清廉从教;不得索要、收受学员及家人财物,不得参加由学员或家人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或利用学员亲属资源谋取私利。
 
积极奉献社会
(10分)
履行社会责任,贡献聪明才智,树立正确义利观;不得假公济私,擅自利用学校名义或校名、校徽、专利、场所等资源谋取个人利益。
 
总分
 
附件2
 
北京教育学院师德综合评分表
分党委(党总支)书记(签字)           (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序号
姓名
得分
考核等次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结论:合格(60分以上);不合格(60分以下)。


相关附件: 京教院党发〔2018〕48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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