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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教育学院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北京教育学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京教院党发〔2018〕49号)

供稿:党政办公室 发布 时间:2018-11-27

各分党委(党总支)各部门
经学院三届党委常委会第25次会议研究决定,现将《2018年北京教育学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考核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北京教育学院委员会  
    2018年1127日    
 
 
 
 
2018年北京教育学院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考核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层层传导,督促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按照《2018年北京市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考核工作方案》和市反腐倡廉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部署以及《中共北京教育学院委员会常委会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规定》,学院党委将对2018年度学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开展检查考核,具体方案如下:
一、检查考核内容
1.认真学习贯彻上级党委、纪委和学院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要求,做好学习传达、动员部署、责任分解、督办落实等组织工作。
2.将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融入到分党委(党总支)、部门业务工作之中,结合分党委(党总支)、部门实际制定加强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廉政教育、规范权力运行等具体措施,抓好本部门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
3.分党委(党总支)、部门对加强作风建设,推进落实学院各项专项检查工作的自查情况。
4.分党委(党总支)、部门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通过定期谈话、实地了解等形式,及时掌握思想和工作情况以及群众反映,提出具体要求,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向院党委、纪委报告相关情况。
5.主动接受党委、纪委的监督,积极支持配合纪委对发生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帮助解决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情况。
6.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各分党委(党总支)、各部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
二、检查考核范围
检查考核范围包括各分党委(党总支)、各职能部门
三、检查考核办法
检查考核采取日常监督检查、自查自评和院领导现场督查等方式进行。
1.日常监督检查
日常监督检查由学院纪检监察处、组织部、党政办公室宣传部等有关职能部门,依据《2018年北京教育学院全面从严治党检查考核指标体系》组织开展。日常监督检查要坚持问题导向,重在推动工作落实。被检查各分党委(党总支)、各部门要及时做好整改落实。
2.自查自评
各分党委(党总支)、各部门对照《2018年北京教育学院全面从严治党检查考核指标体系》组织开展自查,对本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形成自查报告,于2018年12月3日前,书面报学院党政办公室。
3.院领导现场督查
2018年12月放寒假前,由院领导带队,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对分党委(党总支)、各部门进行现场督查,听取汇报,指出问题,提出要求,推进工作。学院党政办公室负责协调院领导确定督察日期。
四、结果运用
检查考核结果进行分类汇总后,向党委专题报告,并向各分党委(党总支)、部门进行书面反馈,要求限期整改。院领导对考核结果较差的分党委(党总支)负责人进行约谈。检查考核结果在全院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考核成绩纳入年终考核。对检查中发现的党组织及党员领导干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主体责任,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
 
附件:
1. 2018年北京教育学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考核分组名单
2. 2018年北京教育学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考核指标体
 

附件1
 
2018年北京教育学院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考核分组名单
 
序号
组长
成员
考核单位
考核
时间
分党委(党总支)
职能部门
1
杨公鼎
滕利君
机关分党委
离退休分党委
外语与国际教育学院党总支
党政办公室
纪检监察
安全保卫处
党建研究中心
 
2
何劲松
王远美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党总支
数学与科学教育学院党总支
培训管理办公室
国际交流合作处
督学研修中心
教务处
 
3
卢  晖
宋忠志
教育管理与心理学院党总支
信息科学与技术教育学院党总支
体育与艺术教育学院党总支
组织部
工会
培训中心
交流培训中心
 
4
汤丰林
李红茹
学前教育学院党总支
初等教育学院党总支
人事处
财务处
国有资产管理处
中小学管理杂志社
 
5
董  萍
谢志东
基础教育人才院党总支
信息网络中心党总支
宣传部
后勤管理处
科研处
 


附件2
 
2018年北京教育学院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考核指标体系
各分党委(党总支)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扣分
评估要点
检查责任
部门
1.分管或联系院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10分)
1.分管或联系院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相关情况
 
1.年初对分管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进行分析、研究、部署、督促情况。
2.日常对处级干部开展廉政谈话、警示谈话等抓早抓小情况。
3.年底参与分管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考核情况。
4.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带头廉洁从政从业,坚守道德操守等情况。
领导小组办公室
2.班子落实主体责任情况(60分)
2.提高政治站位
 
5.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
6.党政重大决议执行情况。
7.巡视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8.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整改工作情况。
领导小组办公室
9.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基本标准入校检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党委组织部
3.加强组织领导
 
10.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制度建设方面:党务公开、“三重一大”、中心组理论学习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党政办公室
1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机制建设方面:党政联席会、党总支会、党支部会、支委会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党委组织部
12.将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要求融入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廉政风险防控情况。
13.研究、布置、落实、检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
14.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与相关人员签订个性化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情况。
15.开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自查工作情况。
领导小组办公室
16.开展支部书记述职述廉情况。
党委组织部
17.在教职工招聘、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工作中严守纪律,严格工作程序情况。
人事处
4.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18.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情况。“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情况。
19.开展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情况,对接受组织约谈函询等情况逐一说明或检查的情况。
20.班子成员参加学院组织的重大会议、学习活动情况;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及个人有关事项申报情况。
党委组织部
5.重视廉政教育
 
21.在教职工中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学术诚信教育、廉洁奉公教育、遵纪守规守法教育情况。
23.将党纪党规教育融入部门学习情况。
24.树先进典型,弘扬新时代师德师风情况。
党委宣传部
人事处
26.将党纪党规教育融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
党委组织部
27.组织警示教育情况。
领导小组办公室
6.严明党的纪律
 
28.加强对课堂讲授、公开言论、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读书会、学术沙龙、网络舆情等的监督情况。
29.在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晋升)、人才引进、课题申报、项目管理等工作中严把政治关、师德关情况。
党委宣传部
人事处
 
30.对资金使用、固定资产管理使用等工作进行使用管理情况。
纪检监察处
财务处
31.工作人员受到组织处理的每起扣2分,受到党纪轻处分每起扣3分,受到党纪重处分每起扣4分;受到警告或记过行政纪律处分扣3分,降低岗位等级或开除行政纪律处分扣4分。
领导小组办公室
7.持续深入改进作风
 
32.重要时间节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四风”反弹教育、监督、检查情况。
33.改进工作作风,工作重心下移,开展调查研究情况。
34.深化“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专项治理,在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学科专业建设、人才培养、维护院园安全稳定等方面不作为、乱作为、冷硬横推情况。出现一起扣5分。
35.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专项治理情况。出现一起扣5分。
36.所属教职员工受到组织处理的每起扣2分,受到党纪轻处分每起扣3分,受到党纪重处分每起扣4分;受到警告或记过行政纪律处分扣3分,降低岗位等级或开除行政纪律处分扣4分。
领导小组办公室
3.主要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20分)
8.主要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37.亲自研究、部署、落实、检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相关材料。
38.《廉政记录手册》是否全面反映了本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痕迹。
39.与班子其他成员谈心谈话,了解思想动态相关材料。
40.抓早抓小,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谈话的相关材料。
41.查看2018年本人参加支部活动情况。
42.查看2017年本人参加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发言材料。
43.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宣传、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同步检查、同步考核、同步问责。
44.主要负责人受到组织处理的每起扣4分,受到党纪轻处分每起扣5分,受到党纪重处分每起扣6分;受到警告或记过行政纪律处分扣5分,降低岗位等级或开除行政纪律处分扣6分。
领导小组办公室
4.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主体责任情况(10分)
9.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主体责任情况
 
45.查看班子成员研究、部署、落实、检查分管业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相关材料。
46.查看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警示谈话等抓早抓相关材料。
47.《廉政记录手册》是否全面反映了本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痕迹。
48.班子其他成员受到组织处理的每起扣3分,受到党纪轻处分每起扣4分,受到党纪重处分每起扣5分;受到警告或记过行政纪律处分扣4分,降低岗位等级或开除行政纪律处分扣5分。
领导小组办公室
注:1.机关分党委和离退休分党委参照执行2.2018年未完成工作,如述职、述廉,民主(组织)生活会等检查考核2017年工作,提供2017年材料。
 
职能部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扣分
评估要点
检查责任部门
1.分管或联系院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10分)
1.分管或联系院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相关材料
 
1.年初对分管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进行分析、研究、部署、督促情况。
2.日常对处级干部开展廉政谈话、警示谈话等抓早抓小情况。
3.年底参与分管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考核情况。
4.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带头廉洁从政从业,坚守道德操守等情况。
领导小组办公室
2. 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60分)
2.提高政治站位
 
5.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
6.党政重大决议执行情况。
7.巡视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8.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领导小组办公室
9.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基本标准入校检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党委组织部
3.加强组织领导
 
10.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建设:党务公开、 “三重一大”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党政办公室
11.将党风廉政要求融入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廉政风险防控三个体系建设情况。
12.研究、布置、落实、检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制定工作要点和任务分工情况。
13.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与相关人员签订个性化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情况。
14.开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自查工作情况。
领导小组办公室
4.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15.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情况。“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情况。
16.开展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情况,对接受组织约谈函询等情况逐一说明或检查的情况。
17.班子成员参加学院组织的重大会议、学习活动情况;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及个人有关事项申报情况。
党委组织部
5.重视廉政教育
 
18.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开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教育的情况。
领导小组办公室
6.严明党的纪律
 
19.在履职过程中严守各项纪律,严格工作程序情况。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工作人员受到组织处理的每起扣2分,受到党纪轻处分每起扣3分,受到党纪重处分每起扣4分;受到警告或记过行政纪律处分扣3分,降低岗位等级或开除行政纪律处分扣4分。
受到问责或因“四风”问题被查处未严肃作出检查的每起扣3分。
无正当理由不落实纪律检查建议、监察建议和问责建议的每起扣3分。
领导小组办公室
7.持续深入改进作风
 
 
 
 
21.重要时间节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四风”反弹教育、监督、检查情况。
22.改进工作作风,工作重心下移,开展调查研究情况。
23.深化“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专项治理,在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服务冬奥会、学科专业建设、人才培养、维护院园安全稳定等方面不作为、乱作为、冷硬横推情况。出现一起扣5分。
24.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专项治理情况。出现一起扣5分。
25.所属教职员工受到组织处理的每起扣2分,受到党纪轻处分每起扣3分,受到党纪重处分每起扣4分;受到警告或记过行政纪律处分扣3分,降低岗位等级或开除行政纪律处分扣4分。
领导小组办公室
3.部门主要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20分)
8.主要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26.亲自研究、部署、落实、检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相关材料。
27.《廉政记录手册》是否全面反映了本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痕迹。
28.与本部门干部谈心谈话,了解思想动态相关材料。
29.抓早抓小,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谈话的相关材料。
30.查看2018年本人参加支部活动情况。
31.查看2017年本人参加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发言材料。
32.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宣传、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同步检查、同步考核、同步问责情况。
33.主要负责人受到组织处理的每起扣4分,受到党纪轻处分每起扣5分,受到党纪重处分每起扣6分;受到警告或记过行政纪律处分扣5分,降低岗位等级或开除行政纪律处分扣6分。
领导小组办公室
4.部门副处级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10分)
9.副处级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34.查看副处级干部研究、部署、落实、检查分管业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相关材料。
35.查看副处级干部开展廉政谈话、警示谈话等抓早抓相关材料。
36.《廉政记录手册》是否全面反映了本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痕迹。
37.副处级干部受到组织处理的每起扣3分,受到党纪轻处分每起扣4分,受到党纪重处分每起扣5分;受到警告或记过行政纪律处分扣4分,降低岗位等级或开除行政纪律处分扣5分。
领导小组办公室
注:1.2018年未完成工作,如述职、述廉,民主(组织)生活会等检查考核2017年工作,提供2017年材料。2.独立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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