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党政办公室 发布 时间:2018-12-03
各部门:
现将《北京教育学院干部教师培训项目课程引进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教育学院
2018年11月30日
北京教育学院干部教师培训项目课程引进
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北京教育学院“十三五”改革和发展规划》中关于“全方位加强对外合作与交流,提升学院开放办学水平”的要求,为规范境内外优质课程引进的管理工作,规范项目实施部门引进境内外优质培训课程资源嵌入到干部教师培训项目中,通过实施、学习和转化,丰富课程建设内容,切实提升学院教育教学品质,依据《北京教育学院非学历继续教育课程建设管理办法》(京教院教发〔2018〕4号)和《北京教育学院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办法》(京教院党发〔2018〕44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由学院出资且为学院干部教师培训项目需要而引进的境内课程和境外课程。按照教学方式的不同,境内外课程划分为课堂教学和现场教学两种类型。其中,课堂教学是指由教师以讲授的方式在课堂内为学员开展的教学活动;现场教学是指由教师以指导或者解说的方式在情境现场为学员开展的教学活动。
第三条 在制定部门年度预算时,境内外课程的引进需要各项目实施部门做好培训课程引进需求调研,制定课程引进项目计划(见附件1),并将课程引进项目预算列入部门年度预算之中。项目实施部门在制定课程引进项目计划时,应满足下列前提条件:
(一)在人才培养方案或项目实施方案中确有相应的课程设置;
(二)所引进的培训课程作为嵌入式模块已列入本年度的培训教学计划;
(三)学院暂不具备开设此培训课程的条件;
(四)该培训课程有明确的院内课程负责人及其团队。
(五)除上级部门有明确要求外,培训项目不得整体外包或购买服务。
各项目实施部门要把年度课程引进项目计划报教务处审定和统筹,形成学院年度课程引进项目计划并上报院长办公会。学院年度课程引进项目计划一经审定,原则上本年度不再增加新的课程引进项目。
第四条 课程引进项目计划经审定通过后,项目实施部门要组织课程负责人及其团队按照课程建设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学员需求调研,并充分调研课程的市场来源,准备课程引进项目材料。课程引进项目所需要的材料包括:
1.拟引进课程所从属的人才培养方案或项目实施方案;
2.学期教学计划表;
3.课程方案;
4.课程引进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
第五条 项目实施部门要以党政联席会的方式对课程负责人提交的课程引进项目材料进行初步审核,要重点对课程内容的意识形态问题进行把关。项目实施部门初步审核后,要在《课程引进项目申请书》中给出初审意见,然后将初审通过的课程引进项目材料报送至教务处进行复审。
第六条 在每学期初,由教务处召集专家组成“课程引进项目论证专家组”对课程引进项目的必要性、适用性和可行性进行论证。论证专家需院内外相结合,以5位或7位为宜,涉及到境外课程的引进项目需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和外语与国际教育学院国际课程研究中心负责人参加论证。论证时各教学部门课程负责人及其团队须到会陈述课程引进项目内容,并对专家的提问进行答辩,最后经专家组合议给出“通过”或“不通过”的专家意见。专家组的意见由教务处上报院长办公会(或常委会)进行审批。
第七条 审批通过后,由教务处向相关项目实施部门出具《课程引进项目批复书》(见附件3),批复书的有效期为3年。由项目实施部门课程负责人按照学院采购和合同要求履行程序,签订课程引进项目合同。
第八条 项目实施部门应做好引进课程的实施工作,督促课程负责人及其团队加强与课程主讲教师的课前沟通,做好前期学员调研和集体备课,备好相关课程资源,做好学员上课的组织与管理工作。
第九条 项目实施部门应做好引进课程的转化工作。项目实施部门应督促课程负责人及其团队要认真学习,在课程引进项目的有效期内及时做好课程转化工作,最终课程负责人及其团队应能独立开设本课程。
第十条 项目实施部门应督促课程负责人及其团队做好课程实施效果评估工作;教务处应加强监督,组织督学做好引进课程实施和转化的督导工作,对引进课程的实施和转化成效给出鉴定结论。
第十一条 学院与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开展合作培训的项目管理另行规定。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 部门干部教师培训课程引进项目计划表
2. 课程引进项目申请书
3. 课程引进项目批复书
附件1:
部门干部教师培训课程引进项目计划表
年 学院干部教师培训课程引进项目计划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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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项目 |
课程名称 |
学时 |
预算 金额 |
使用 时间 |
课程性质 (境内/境外) |
负责人 |
备注 |
启航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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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蓝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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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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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负责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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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 年 月 日 |
附件2:
课程引进项目申请书
项目实施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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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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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培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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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学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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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学时 |
学时 |
课程性质 |
境内□/境外□ |
计划实施时间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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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引进项目必要性、适用性、可行性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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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经费预算 |
1.经费明细
2.经费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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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部门 初审意见 |
(对课程内容的意识形态、课程引进经费情况和课程引进的必要性、适用性和可行性给出初审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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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复审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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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论证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附件3:
课程引进项目批复书
(项目实施部门名称): 经专家论证、院长办公会(或党委会)审批,对你院/部门申请的“*****”课程引进项目予以批准。课程具体信息如下: 课程名称: 课程适用培训项目: 课程所需时长: 课程负责人: 此批复书的有效期为3年,课程引进次数原则上不超过3次(含3次)。特此批复。
教务处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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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京教教发〔2018〕6号.docx
相关附件: 京教教发〔2018〕6号-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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