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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教育学院关于印发《北京教育学院餐卡管理办法》的通知(京教院发〔2019〕1号)

供稿:党政办公室 时间:2019-03-29

各部门:

经学院2019年第5次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现将《北京教育学院餐卡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教育学院

2019329


 

 

北京教育学院餐卡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和餐卡管理,保证就餐秩序和教职工利益,按照“一人一卡、规范管理、分类定标、定期清理”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餐卡类别

各类餐卡均为实名卡,分为两类:在职员工卡、临时用餐卡。

在职员工卡:为我院在编人员和学院聘用的人员办理的餐卡。学院聘用人员指人事处与本人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务派遣的人员。

临时用餐卡:包括因工作需要部门聘用人员(聘用时间在1周以上)、聘请来院公务(5天以上)的外单位人员等。

二、餐卡管理

(一)餐卡投入库存保管由财务处指定专人负责。

(二)餐卡领用和退卡由后勤管理处黄寺校区食堂核算员负责。

(三)餐卡充值现金做到日清日结,每天下午1530由后勤管理处食堂核算员将明细和现金交财务处。

(四)每年12月,由财务处和后勤管理处核对餐卡发出和库存数量。

(五)每年对各类餐卡进行清理。

凡结束培训或结束公务的人员,且所持临时用餐餐卡未办理退卡,从结束培训或公务的次月起,所持临时用餐卡自动注销。

每年12月,对连续一年未使用的临时用餐卡进行清理,该餐卡停止使用。

(六)餐卡由持卡人本人负责保管和使用,如丢失须办理挂失和补办手续;如不再使用须办理退卡,原则上不能将餐卡转送其他人员使用。

三、办卡流程

(一)在职员工卡

1.由人事处提供办卡名单。

2.本人从后勤管理处黄寺校区食堂领取(交纳工本费)。餐卡丢失,需及时通知食堂,并交纳工本费办理补卡。

3.餐卡内余额不足时,由本人向餐卡内充值。

(二)临时用餐卡

1.本人或订餐部门填写餐卡申请表。

2.餐卡申请表经人员管理部门(学历班学员由二级学院)盖章确认,报后勤管理处黄寺校区食堂核算员。

3.本人或订餐部门从后勤管理处黄寺校区食堂领取(交纳工本费)。餐卡丢失补卡,需交纳工本费。

4.由本人或订餐部门向卡内充值。

四、餐卡使用

(一)院内各校区餐厅实行刷卡就餐,不接收现金,无卡者不能在院内餐厅就餐。

(二)在餐厅就餐时自觉刷卡,执行一人一刷,刷卡标准如下:

在职员工卡早餐首次刷卡1元,同一餐从第二次刷卡起每次刷卡10元;午餐、晚餐首次刷卡3元,同一餐从第二次刷卡起每次刷卡30元。

临时用餐卡早餐每次刷卡10元,午餐、晚餐每次刷卡30元。

五、退卡流程

(一)本人持在职员工卡到黄寺校区餐饮办公室办理退卡,餐卡交回学院,餐卡内个人充入的余额退还本人,餐卡工本费退还本人。

(二)临时用餐卡由本人到黄寺校区餐饮办公室统一办理退卡,由个人充值部分的余额可退还本人,餐卡工本费退还本人。

(三)202011日以后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应于享受退休工资当月办理退卡,由个人充值部分的余额可退还本人,餐卡工本费退还本人。如遇特殊情况未办理退卡的,从享受退休工资第二个月起,在职员工卡调整为临时用餐卡。

六、培训学员用餐和本办法实施前退休人员餐卡管理另行规定。

七、本办法自201911日起施行。

附件:北京教育学院临时用餐卡申请表


附件:

北京教育学院临时用餐卡申请表

申请人

姓名

 

申请理由

 

联系电话

 

申请数量

 

人员身份

核准确认

(临时用餐卡由人员所在部门确认;学历学员由二级学院确认。)

 

 

确认签字:

 

 

日期:

 

 

申请日期

          

办卡日期

          

餐卡编号

 

备注

 

京教院发〔2019〕1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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