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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教育学院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教育学院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及专项改革工作组成立方案》的通知(京教院党发〔2019〕13号)

供稿:党政办公室 时间:2019-06-06

各分党委(党总支)各部门

    经学院三届党委常委会第42次会议研究决定,现将《北京教育学院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及专项改革工作组成立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北京教育学院委员会

    201966    

 

 

 

 

北京教育学院

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及专项改革工作组

成立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市教育大会精神,加强党对学院改革发展的集中统一领导,提升学院核心竞争力,扎实推动学院高质量发展,学院党委研究决定成立北京教育学院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并下设若干专项改革工作组。

一、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

 长:肖韵竹

副组长:何劲松    

 员:钟祖荣  汤丰林  徐江波      王远美

 责:承担学院改革发展的总体设计工作;研制学院新时期发展规划统一领导学院重大改革事项;研究设立各专项改革工作组,统筹协调各专项组间工作;指导、推动、督促各项改革政策措施的组织实施。

领导小组下设发展规划起草组和办公室。发展规划起草组负责起草学院新时期发展规划,由肖韵竹和何劲松任组长,汤丰林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以及与各专项工作组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董萍办公室主任滕利君办公室副主任

二、专项改革工作组

领导小组下设专项改革工作组,聚焦学院改革发展的目标战略,聚焦制约学院发展的各领域深层次矛盾,聚焦教职工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主要职责是:制定本领域专项改革方案;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组织实施各领域改革任务的落实工作。

专项改革工作组的设置可根据改革推进情况进行调整,具体组成及工作人员由各组组长、副组长研究确定。目前,设置以下五个专项改革工作组:

(一)机构设置与治理体系专项改革工作组

 长:卢  

副组长:徐江波      王远美

 责:负责学院领导体制和决策机制、各级各类机构设置、各机构定编定岗、各机构职责及机构间协调运行机制、学院各级会议及检查制度、权力监督制约机制等方面的改革工作。

(二)干部人事制度专项改革工作组

 长:汤丰林

副组长:王远美

 责:负责学院干部选拨任用制度、教职工按岗位分类管理及考核制度、教职工聘任制度、教职工薪酬分配及激励约束制度、人才工作基本制度等方面的改革工作。

(三)教学科研专项改革工作组

 长:钟祖荣

 责:负责学院教学管理组织模式、人才培养模式、培训项目整体规划、学科建设、教学质量评价、学员管理等方面的改革工作。

(四)办学条件建设与管理专项改革工作组

 长:汤丰林

 责:负责学院经费分配与管理制度、各校区基本功能用途、各类办学资源整合、信息化建设、各类设施设备的管理及使用等方面的改革工作。

(五)后勤综合服务保障专项改革工作组

 长:董  

 责:负责建立学院“大后勤”服务保障体系,提升后勤服务质量和保障能力。

三、工作安排

2019年6月1日前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成立。

2019年6月10日前各专项工作组要明确成员及工作人员,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019年6月30日前各专项工作组制定主要改革任务改革成果清单及时间进度安排表,报请领导小组审议。

 

京教院党发〔2019〕13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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