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党政办公室 时间:2019-09-16
各分党委(党总支):
经学院三届党委常委会第48次会议研究决定,现将《中共北京教育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离退休工作领导责任制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北京教育学院委员会
2019年9月16日
中共北京教育学院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落实离退休工作领导责任制
实施办法
为认真做好新时代学院离退休工作,全面落实北京市教育工委的要求,根据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高校贯彻落实<北京市离退休干部工作领导责任制>指导意见》的通知(京教工〔2018〕35号)精神和要求,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责任清晰、职责到岗、责任到人,全院协同配合共同做好离退休工作的领导责任制,根据学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准确把握学院离退休工作的定位和重要意义
学院离退休教职工是学院的宝贵财富和重要资源,是推进学院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离退休干部工作是学院党的组织工作和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承载着学院党委关心爱护广大离退休教职工的重要任务。
当前,学院离退休教职工队伍规模不断壮大,人员结构、思想观念、生活方式、个性需求存在巨大差异,离退休工作面临挑战,认真做好新形势下的离退休工作,必须牢牢把握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的价值取向,充分发挥离退休教职工的特点和优势,在学院党委统一领导下,强化离退休工作领导小组职责,落实分管领导职责,构建党委领导、主责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同的工作格局和工作机制,更好地服务学院发展大局,同时为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作出贡献。
二、坚持党委对离退休工作的全面领导
(一)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同志职责
党政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同志要加强对离退休工作的领导,党委常委会每年至少听取一次离退休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重视离退休工作部门和人员队伍建设,根据离退休人员规模和管理实际,保证机构编制稳定,人员配备到位,工作经费、条件保障等与承担的任务相适应。按照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作风过得硬、老同志信得过的标准选好配齐离退休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工作人员,加强干部培养和交流使用,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关心他们的工作和成长。
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联系、走访离退休干部,参加离退休干部的重大活动,亲自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复杂问题。
(二)离退休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学院离退休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导全院离退休工作,组长由学院党委书记和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党委主管副书记担任;学院党政办、宣传部、组织部、人事处、财务处、科研处、教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安全保卫处、离退休工作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邀请学院关工委、学院老教协、离退休分党委的代表出席领导小组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离退休工作处。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审议离退休工作计划、经费保障和执行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涉及离退休工作的困难和问题;指导各部门做好离退休相关工作;每年年底前,负责检查离退休工作领导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并向党委汇报。
(三)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职责
分管领导具体领导和直接指导做好离退休工作。及时传达学院重要会议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通报学院发展重大事项每年不少于两次。落实院级领导干部联系离退休干部制度,每位班子成员至少联系1名离退休干部,及时了解老同志思想、生活状况,重大节日期间带队走访慰问离退休干部,每年走访慰问不少于两人次。新任院级领导干部任职两个月内要与离退休干部见面。
(四)二级学院(部门)职责
学院离退休工作由学院离退休工作处集中管理(一级管理),要充分发挥各二级学院(部门)支持、配合作用,形成一级管理、两级关怀的工作格局。
三、强化责任意识,落实主责部门职责
离退休分党委、离退休工作处作为学院离退休工作的主要负责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落实各项职责要求。
1.贯彻执行中央和北京市关于离退休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学院实际,提出具体实施办法、细则、年度计划和重点工作安排,制定离退休教职工管理服务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统筹协调有关离退休的相关工作。
2.负责学校离退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积极筹划开好学院离退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在了解情况、掌握政策的基础上,主动提出议题和解决方案;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会议决定的落实情况并向领导小组组长汇报。
3.及时组织离退休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和形势政策教育,落实好老同志阅读文件、参加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校情通报、参观学习等制度,做好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在全党开展的主题教育中,制定针对离退休干部的具体方案并抓好落实。
4.合理设置离退休党支部,选好配强党支部书记,及时开展支部委员学习培训,加强离退休党员教育管理,规范党组织生活,按规定收缴、使用党费,切实担负起离退休党建工作责任。
5.动员广大离退休教职工学习新知识,接受新事物,传承优良家风,做健康、快乐、有为的长者。组织引导离退休教职工按照自觉自愿、量力而为的原则,为学院改革发展和立德树人发挥力所能及的作用。宣传表彰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先进事迹和典型人物。
6.办好活动阵地,负责老干部活动室的管理服务;会同工会做好“离退休老同志活动中心”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乐龄金帆艺术团北京教育学院分团工作,按照老同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原则,以“展示阳光心态、体验美好生活、畅谈发展变化”为内容,组织开展健康文明、安全适度的文体活动。
7.主动提供相关信息,引导离退休干部充分利用中央和北京市出台的养老便民政策,鼓励老同志就近学习、就近活动、就近得到关心照顾、就近发挥作用,稳步推进退休干部社会化管理服务。通过志愿服务和购买服务等方式,做好离休干部服务保障工作。
8.与学院有关部门共同建立针对困难离退休教职工的帮扶机制,及时探望、慰问生病住院和有特殊困难的老同志,努力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协同学院工会及后勤管理处落实好老同志健康休养和体检工作。
9.配合家属办理好离退休教职工丧葬及善后事宜。
10.编制离退休工作经费、党员活动费、离退休教职工福利费、离退休干部工作补贴等预算和计划,报相关部门审核,按规定管理使用。
11.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队伍自身建设和基础工作。定期培训专兼职工作人员;建立健全离退休干部信息管理系统;办好《枫叶红》刊物,做好工作信息的编发上报工作。
12.协助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开发利用离退休人才资源,在学院思想政治工作、教育、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以及培养和帮助青年教师等方面发挥作用。
13.协助老教育工作者协会开展不同形式的教育、参观、娱乐活动,丰富离退休教职工的生活内容。
四、完善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离退休工作格局
离退休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需要多部门各负其责,协同配合,形成合力,为全面做好学院离退休工作提供系统保障。
(一)党政办公室
1.征集、安排和协调有关需提交学院党委常委会和院长办公会研究的离退休工作议题。
2.会同离退休工作处,统筹安排院级领导参加涉及离退休教职工的重要活动、看望慰问离退休教职工相关事项。
3.与离退休工作处协商离退休干部阅文制度,向离退休工作处提供离退休干部可阅读的相关文件。
4.认真做好离退休教职工的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参加院领导接待日工作。
5.学院重大庆典、重要活动时,妥善安排离退休教职工代表参加。
(二)宣传部(新闻中心)
1.利用院内宣传阵地,积极宣传党和国家的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宣传离退休教职工为党和国家为学院做出的突出贡献和老有所为的崇高风范,宣传院内尊老敬老助老爱老的先进事迹。
2.充分利用院内宣传平台和现代技术手段,为离退休党组织丰富宣传内容、创新活动载体提供支持。
(三)组织部(统战部)
1.将离退休党组织建设列入学院党建工作的总体规划,做到与在职人员党建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考核和同表彰,并针对离退休人员身心特点给予分类指导。
2.指导离退休分党委做好离退休党员发展、学习培训、教育管理、组织换届等工作。将离退休党支部书记、支委培训列入学院基层党组织干部管理与培训之中。
3.召开学院党员代表大会时,应按一定比例组织离退休党员代表参加。学院领导班子换届时,应按组织要求听取离退休教职工代表意见。
4.按照规定保证离退休党支部收缴党费的50%返还并用于支部开展活动,合理安排学院党建经费、党员活动费支持离退休党建工作。
5.在干部教育培训时适当安排离退休干部工作方针政策内容,增强在职领导干部对离退休干部工作的了解和政策把握。
6.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政策规定牵头做好个别离退休干部提高待遇的组织协调和审核上报工作。
7.会同离退休工作处支持学院关工委开展工作。
(四)人事处
1.及时办理教职工退休手续,并与离退休工作处和教职工原单位做好交接工作。核定退休费(养老金),负责按照相关政策和学院财力情况,统筹调整并落实离退休教职工离退休费与各种补贴工作。负责相关政策的咨询解释。
2.离退休教职工逝世后,做好丧葬费、抚恤金的核发工作。
3.指导离退休工作处做好阳光救助、困难补助费的审核、发放工作。
4.做好离退休教职工医疗保险所选医院变更工作。
5.提供离退休教职工相关数据,协助完成上级布置的各种统计报表工作
6.根据工作需要返聘离退休教职工,充分发挥离退休教职工在学院建设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五)财务处
1.配合人事处,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及时发放离退休教职工的离退休费和相关补贴。及时报销离休人员医药费。
2.审核、编制离退休公用经费和专项经费预算,保证符合政策规定的离退休工作经费和工作补贴足额列入预算、足额拨付使用。指导离退休工作处按政策、制度规定合理使用经费。
3.按照社会化管理服务的方向,支持离退休工作处按规定购买社会化服务,更好地满足离退休教职工高龄养老需求。
4.考虑老同志居住分散、需求差异化等情况,在走访慰问离退休教职工时,可按有关规定适当发放慰问品和慰问金。
(六)教务处
根据学院教育教学事业发展需求,充分发挥离退休教职工的学科专业优势和专家影响力,在教学督导、教学建设、培训教学等方面继续贡献力量,为建设一流教育学院目标服务。
(七)科研处
1.做好离退休教职工优秀科研成果奖励等工作。
2.根据需要,会同有关部门安排离退休教职工对学院各类实验基地校提供支持或督导。
(八)国有资产管理处
根据学院实际,为老同志活动阵地建设提供必要的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
(九)后勤管理处
1.做好学院离退休老同志活动场所的日常维护保养,保证场地、设施的安全有效运行。
2.在资源条件范围内,为学院组织离退休干部集体活动提供后勤保障服务。
(十)安全保卫处
协助离退休工作处,做好离退休老同志来学院参加集体活动的安全保障工作。
(十一)离退休教职工原部门
1.离退休教职工原工作部门所在分党委(党总支)负责人负责对接学院离退休工作处,在重大活动、重要节日、重病去世时,协助离退休工作处做好后事办理和遗属慰藉工作。
2.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做好退休教职工工作,包括邀请离退休教职工回本部门进行座谈、通报部门改革发展情况、根据规定程序返聘退休教职工参加工作、发挥作用等。
五、强化检查监督,务求实效
要把离退休工作领导责任列入领导述职以及相关考核、测评指标体系中。在每年的干部述职、测评、考核以及新任干部考察中,要体现离退休相关工作的责任落实情况。
学院离退休工作领导小组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学院离退休工作领导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监督。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中共北京教育学院委员会关于落实离退休工作领导责任制实施办法》(京教院党发〔2011〕31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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