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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教育学院委员会组织部关于转发《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政工职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京教院组发〔2019〕6号)

供稿:组织部 时间:2019-11-18

 

分党委(党总支)、各部门

为做好我院2020年度政工职务评审工作,现转发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市政工职评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请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相关政工专业岗位人员认真学习具备申报政工职务任职资格条件,并有申报政工专业技术职务意愿的人员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相关材料2018年考核登记表由组织部统一从个人档案中收集),于20191212日(周)前报黄寺校区北楼202房间,由组织部统一到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资格审核手续。

《通知》中政工专业岗位的人员是指专职从事党的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和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为主的人员,我院政工专业人员具体指:

1.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2.党办公室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为主的人员;

3.组织部(统战部)直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

4.宣传部(新闻中心)直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

5.工会直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

6.纪检监察直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

7.安全保卫处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为主的人员;

8.离退休工作处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为主的人员;

9.分党委(党总支书记、专职分党委(党总支)副书记;

10.团委书记;

11.专职从事学院信访工作人员

12.中小学管理杂志社党支部书记。

 

附件: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市政工职评工作的通知

 

 

北京教育学院政工职务评审办公室 

               20191118           

附件:关于做好2020年度政工职评工作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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