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 中文

学院文件 首页 > 学院文件

中共北京教育学院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教育学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京教院党发〔2019〕29号)

供稿:党政办公室 时间:2019-12-27

各分党委(党总支):

    经学院三届党委常委会第61次会议研究决定,现将《北京教育学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北京教育学院委员会

    20191226   

 

 

 

 

北京教育学院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活动

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央、教育部党组和市委、市委教育工委关于做好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北京教育学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活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准确、深入宣讲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引导学院广大教职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首都教育,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行“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二、宣讲内容

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重中之重,以党中央批准的《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提纲》为基本依据,全面准确阐释好、解读好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个重大政治问题,深入宣讲党领导人民探索推进国家制度建设和国家治理体系取得的历史性成就,深入宣讲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总体要求、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深入宣讲本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重要讲话精神、推进首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和成就,宣讲市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把制度自信作为一条红线贯穿到全会精神宣讲工作各方面,在北京教育学院营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的浓厚氛围。

三、宣讲安排

1. 党委书记带头宣讲。根据中央和市委、市委教育工委有关要求,按照市委宣讲活动安排,学院党委书记要带头面向全院教职工开展宣讲;学院领导班子要到基层、部门等联系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带头开展调研和宣讲,督促指导各部门、单位深入学习贯彻全会精神。

2. 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课老师开展特色宣讲。人文学院要系统设计宣讲方案,组织思政课教师围绕全会精神分专题宣讲,按照中央“八个讲清楚”的要求,深入分党委、党总支、教师党支部开展特色宣讲,把全会精神讲清讲透。

3. 依托党团组织开展延伸宣讲。各分党委(党总支)要以教师党支部、学员临时党支部、共青团为基础,以党员骨干为主体,建立一批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小组,推动广大教师和参训学员把学习-研讨-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利用“三会一课”、党团活动等形式开展延伸宣讲,以讲促学,以知促行,做的全覆盖。

四、工作步骤

1. 精心备课。按照中央和市委统一部署要求,宣讲员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公报、《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等,全面把握、准确领会全会精神。在此基础上,根据中央统一宣传口径、结合北京市及教育系统实际编写好宣讲提纲。

2. 深入宣讲。党委书记开展1次集中宣讲,并结合基层调研抓好全会精神宣传贯彻。领导班子成员到基层、部门等联系单位深入开展宣讲活动。

3. 做好宣传。及时宣传报道宣讲活动的开展情况,充分反映宣讲活动的生动场景,聚焦教职工、参训学员参加宣讲活动的收获和体会,反映广大教职工、参训学员的热烈反响。依托新媒体平台制作和转发新媒体产品,做好新媒体宣传和网上推广,形成网络全覆盖。

五、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活动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做好宣传报道,不断扩大覆盖面。

2. 把握导向,准确解读。严格按照中央精神宣讲,严守宣传纪律,把握好导向,把握好基调,把握好时度效,全面准确深入阐释全会精神,引导广大教职工和参训学员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

3. 结合实际,确保实效。坚持分层分众,善于运用生动鲜活、接地气的语言进行宣讲,深入广大教职工和参训学员进行面对面交流,努力做到深入浅出、入脑入心。着力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下功夫,使宣讲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各分党委(党总支)宣讲活动开展情况要及时报宣传部。

 

京教院党发〔2019〕29号.docx
文件类型: .docx 京教院党发〔2019〕29号.docx (25.04 KB)

返回顶部

院本部:西城区德胜门外黄寺大街什坊街2号 | 电话:82089116

京ICP备10039640号-5 |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30164号

©2024北京教育学院 版权所有 | BEIJING INSTITUTE OF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