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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教育学院关于做好外请教师参与学院在线教学活动安排的通知(京教院发〔2020〕3号)

供稿:党政办公室 时间:2020-04-30

各二级学院、人才院、督学中心、党建中心:

现将《北京教育学院关于做好外请教师参与学院在线教学活动安排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教育学院

2020430


北京教育学院关于做好外请教师参与学院

在线教学活动安排的通知

 

在疫情期间,为高质量完成学历教育和干部教师培训在线教学工作,各二级学院在充分利用院内教师资源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实际需求,有针对性的外请一线优秀教师和高校专家教师参与在线直播、录播视频、在线指导等教学活动。为保证外请教师的在线教学活动质量,请各二级学院做好以下工作安排:

1.二级学院要加强部门学历教育和干部教师培训在线教学工作统筹安排,根据教学计划和实际需要,可以外请教师参与在线教学活动。二级学院要加强对教学计划和外请教师资质审核,确保师资质量和教学质量。

2.要求外请教师参与的学历教育和干部教师培训在线教学活动,都要依据人才培养方案、项目实施方案和课程方案制定在线教学方案,并提前报二级学院审核后才能开展在线教学。

3.学历班所在系室中心主任和干部教师培训项目负责人、班主任要加强与外请教师的联系,在课前做好充分的教学沟通和技术准备,确保准备充分、技术顺畅和不出现意识形态问题。在教学过程中,班主任要全程参与,协助外请教师做好学员管理。在教学结束后,做好了解学员学习效果工作。

4.二级学院在为参与学历教育和干部教师培训教学活动的外请教师申报相关费用时,要按照下列要求统计教学类型和教学课时,并根据职称要求采用合适的经费标准:

1)外请教师以在线直播方式开展教学的,按照讲课费标准支付。以外请教师完成在线教学实际时长计算课时,每半天最多计4课时。同时给多个项目和班级开展同一门课程在线直播教学的,只能给外请教师支付一次讲课费。

2)外请教师主要采用录播视频方式(外请教师还要提供必要的教学辅导)开展教学的,按照讲课费标准支付。根据教学计划安排计算课时,每半天最多计4课时。同时给多个项目和班级开展同一门课程录播视频教学的,只能给外请教师支付一次讲课费。二级学院要严格审核外请教师录制的教学视频,并在教学完成之后一周内以一定的形式报教务处备案。

3)外请教师参与在线教学指导、交流和研讨活动的,按照专家咨询费标准支付。

4)学历教育和干部教师培训项目讲课费、咨询费和班主任费标准要严格按照《教育教学中外请教师讲课费和咨询费执行标准》(京教院发〔20202号)要求执行。每种类型的外请教师教学活动都要保留相应的教学支撑材料(如在线教学方案、教学课件、录播视频、指导记录等)。

5)各二级学院支出外请教师费用总额不能超过部门业务费的30%(含讲课费、专家咨询费、劳务费)。

 

京教院发〔2020〕3号.doc
文件类型: .doc 京教院发〔2020〕3号.doc (62.5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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