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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教育学院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评选表彰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的通知(京教院党发〔2020〕9号)

供稿:党政办公室 时间:2020-06-28

各分党委(党总支):

    经学院三届党委常委会第69次会议研究决定,现将《关于评选表彰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北京教育学院委员会

    2020628    

 

 

 

 

关于评选表彰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

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各分党委(党总支):

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9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当前正在奋力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精准脱贫攻坚战。为激励学院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工在抓好疫情防控、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推进一流教育学院建设、主动服务国家和首都建设中奋发进取、干事创业,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根据《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关于评选表彰北京高校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京教工〔2020〕34号)要求,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开展2018-2020年度评选表彰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一)评选范围

先进党支部的评选范围:学院党委所属党支部(不含学院党委代管的社会组织中的党支部和临时党支部)。

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范围:截止到20205月31日,组织关系隶属于学院党委的中共正式党员。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范围:分党委(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党委职能部门干部,组织员等。

(二)表彰名额

先进党支部10个、优秀共产党员2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9名。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党支部评选的基本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模范做到“两个维护”。

2.落实“五个一”要求,抓好基层党建重点任务,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联系服务群众、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3.在职教职工党支部还要出色完成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其他重大任务,抓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领域取得优异成绩。

离退休党支部还要在发挥正能量,在关心下一代、组织老同志互帮互助等工作中取得明显成效。

(二)优秀共产党员评选的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政治立场坚定,对党忠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模范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自觉遵守党的纪律。

3.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记初心使命,在本职岗位上或重大活动、重大任务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业绩显著,事迹突出。

4.密切联系群众,真心服务群众,得到群众广泛认可。

5.在职教职工党员还要模范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要求,带头落实师德师风有关规定,在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中表现突出。离退休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要结合离退休老同志的实际情况,主要应在“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严于律己,老有所为”等方面表现突出。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的基本条件

在符合优秀共产党员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应:

1.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热爱党务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取得显著成绩。

2.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在党员和群众中具有较高威信。

3.累计从事党务工作3年以上。

分党委(党总支)书记、党支部书记还要在抓党组织建设中表现突出。

(四)推荐对象要注意结构和分布

1.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应注意向教学、科研一线岗位倾斜,统筹考虑在疫情防控、服务保障国庆70周年、脱贫攻坚等重大活动和重大任务中表现突出的共产党员。

2.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人选一般不交叉。

3.处级党员领导干部不超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表彰名额的25%。

4.院级党员领导干部不作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对象。

5.2016年至2018年期间曾受到中央、北京市、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学院党委表彰的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不再重复推荐。

三、评选办法

(一)推荐与初步评选(6月29日至7月10日)

按党组织隶属关系,以现有12个分党委(党总支)为单位进行推荐及初步评选。各分党委(党总支)按所属党支部总数的15%推荐“先进党支部”(不足1个的按1个推荐),按本级党组织党员人数的3%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不足1人的按1人推荐),按本级党组织党务工作者人数的10%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不足1人的按1人推荐)。上述名额,均可四舍五入计算。各分党委(党总支)推荐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1。

各分党委(党总支)、党支部按照评选的基本条件,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推荐。先进党支部的评选,由党支部自行向所在分党委(党总支)申报。各分党委(党总支)组织初步评选,并要听取本级党组织纪检委员的意见。

各分党委(党总支)须认真填写《先进党支部申报和审批表》《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见附件3、4、5)及推荐材料。推荐材料,要简明扼要,突出先进事迹,特别是典型事例,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均用A4纸双面打印1份,并于7月10日中午12:00前交组织部(电子稿发送于zzb@bjie.ac.cn)。

(二)学院评选与公示(8月24日至9月1日)

学院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评选工作,并向领导小组汇报评选结果。

召开党委常委会,确定拟表彰的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名单,并在学院内网“通知公告”和黄寺校区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党委作出表彰决定。

(三)召开表彰大会

学院党委根据疫情防控情况,适时召开表彰大会(有关通知另行发布),表彰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四、有关要求

1.各分党委(党总支)、党支部要认真做好推荐和初步评选工作,把评选表彰工作的精神传达到每一个党支部和每一名党员,发动党支部、广大党员和教职工积极参与,多方面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把推荐评选的过程作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激励先进、鼓舞士气的过程。

2.各分党委(党总支)要坚持标准条件、严格程序、发扬民主、认真把关,确保推荐对象符合条件,经得起考验。

3.组织部、宣传部要注重把表彰对象的事迹宣传与开展“治理有我、健康强国”主题党日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广泛宣传表彰对象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作用,积极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以新的精神风貌投入到建设一流教育学院的事业中,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附件:1.分党委(党总支)“一先双优”推荐名额分配表

2.评选表彰材料填报说明

3.先进党支部申报和审批表

4.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

      5.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

 

 

 

中共北京教育学院委员会

2020年6月28日    

 

 

附件1

 

分党委(党总支)“一先双优”推荐名额分配表

 

分党委(党总支)

先进党支部

推荐数(个)

优秀共产党员推荐人数(人)

优秀党务工作者

推荐人数(人)

机关分党委

2

4

2

离退休分党委

2

11

1

教育管理与心理学院党总支

1

1

1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党总支

1

1

1

数学与科学教育学院党总支

1

1

1

外语与国际教育学院党总支

1

1

1

体育与艺术教育学院党总支

1

1

1

信息科学与技术教育学院党总支

1

1

1

学前教育学院党总支

1

1

1

初等教育学院党总支

1

1

1

基础教育人才研究院党总支

1

1

1

信息网络中心党总支

1

1

1

合计

14

25

13

附件2

 

评选表彰材料填报说明

 

一、推荐审批表填写说明

填写表格字体字号为小四号,汉字使用“宋体”,英文及阿拉伯数字使用“Times New Roman”,段落使用单倍行距。推荐审批表的格式不能变动。

1.先进党支部推荐和审批表

党组织负责人:填写党支部负责人姓名(与身份证一致)。

党员数:填写党支部党员人数(含预备党员)。

教职工数:填写党支部对应行政单位的教职工总数。

曾受表彰奖励情况:填写近三年(2017-2019)来受到院级及以上的表彰奖励情况,包括时间、授予单位、荣誉称号或奖励名称。相关信息要规范、准确,且与获奖证书上的信息一致。如:2018年被中共北京教育学院党委评为北京教育学院优秀共产党员。

主要事迹:300字左右,不超过350字,要求内容凝炼、准确,能够充分说明被推荐党支部的主要事迹。

党支部意见:填写“同意推荐”,党支部书记签字。

分党委(党总支)意见:填写“以上情况属实,经**分党委(党总支)委员会会议研究,同意推荐”,分党委(党总支)书记签字。

学院党委意见:请勿填写。

2.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

姓名:与身份证一致。

民族:要填写全称,如“蒙古族”,不能填写“蒙”。

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按以下格式填写,如1970年9月,应填写为:1970.09。

学历:填写已经取得的最高学历,请参照以下样式填写: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专科、高中、高中以下。全日制在校学生还需在后面用括号注明目前身份(如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

专业技术职务:要填写具体的专业技术职务。

工作部门职务:填写具体职务,如果没有职务填“无”。

联系电话:填写手机及固定电话。

个人简历:从参加工作写起。时间要连续。

曾受表彰奖励情况:填写近三年(2017-2019)来受到院级及以上的表彰奖励情况,含年度、授予单位、荣誉称号或奖励名称。相关信息要规范、准确,且与获奖证书上的信息一致。如:2017年被北京市委教育工委评为北京高校优秀共产党员。

主要事迹:300字左右,不超过350字,要求内容凝炼、准确,能够充分说明被推荐人的主要事迹。

党支部意见:填写“同意推荐”,党支部书记签字。

分党委(党总支)意见:填写“以上情况属实,经**分党委(党总支)委员会会议研究,同意推荐”,分党委(党总支)书记签字。

学院党委意见:请勿填写。

三、事迹材料要求

1.事迹材料要包含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主要工作业绩和突出贡献、受表彰奖励情况。

2.总结的事迹要内容翔实、数据准确、事例具体、生动感人,便于宣传。

3.事迹材料要突出党支部和党员发挥作用情况,党务工作者突出党务工作情况。

4.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字体格式要求使用三号宋体字打印。

京教院党发〔2020〕9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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