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党政办公室 时间:2021-01-14
经学院2020年第19次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现将《北京教育学院信息系统建设和运行维护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教育学院
2021年1月14日
北京教育学院
信息系统建设和运行维护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升我院信息化工作水平,加强信息系统建设的统筹规划,落实《北京教育学院落实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京教院党发〔2020〕12号)的文件精神,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规范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信息系统指由计算机及其相关的和配套的设备、设施(含网络)构成的,按照一定的应用目标和规则对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系统。包括:学院各类型的管理信息系统、网站、教学资源系统、用户服务系统,以及移动端APP等。
第三条 信息系统建设遵循“统筹规划、统一标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整合资源、讲求效益,加强管理、保障安全”的管理原则。信息系统运行维护遵循“统筹协调、自主管理、明确职责、安全运行”的原则。
第四条 北京教育学院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全院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第五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信息系统建设和运行维护的统筹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一)负责统筹、协调、推动或督促经学院批准立项的信息化建设项目,从建设程序、系统安全、技术指标、建设标准等方面指导各部门的信息系统建设工作。
(二)按照国家和行业要求,定期开展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
(三)负责建立信息系统定级备案台账,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四)负责对接市经信局、市教委等上级相关单位,推动信息化专项申报。
(五)统筹协调全院信息系统的运维管理,从安全的角度对各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进行指导。
第六条 信息系统使用部门(或业务部门)的职责:
(一)负责提出立项申请、编制申报书、可行性论证、编制建设预算(含安全措施预算)、组织实施和验收、管理建设档案等工作。
(二)负责信息系统上线运行后的日常管理和安全运维。
第七条 信息系统建设立项
(一)学院所有信息系统的建设均需立项,填写《北京教育学院信息系统建设立项审批表》(详见附件1)。
(二)新建信息系统立项方向包括:整合升级,集成原有信息系统功能;便捷办公,提高工作效率;优化流程,提高管理效能;协同共享,建立大数据平台等。
(三)立项前,由信息系统使用部门组织开展充分的调研和论证,并与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沟通。
(四)条件成熟后,信息系统使用部门向学院提出立项申请和设计方案。设计方案中一般包含:建设工期、建设内容、经费估算、安全防护措施、安全保护等级、对IPv6网络协议的支持等方面的内容。各信息系统建设应确保与学院数据标准相统一,实现与门户网站、统一身份认证、移动端等公共基础信息平台有效稳定地对接、集成和数据交换。
第八条 信息系统建设审批
(一)申请财政专项建设的信息系统,由信息系统使用部门将申报书、可行性论证、绩效目标等材料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配合做好项目申报、评审等相关工作。
(二)学院审批的项目遵循“统筹规划、满足需求、经济有效、资源共享、安全可靠”的原则,坚持标准化、规范化、通用化建设,努力建成数字化管理系统。不再审批重复投资和建设的项目。
(三)申请学院年度预算建设的信息系统,统一参加学院项目预算立项论证,通过立项审批的项目,由信息系统使用部门申请该项目的经费预算。
第九条 招标采购和合同签订
(一)按照《北京教育学院采购管理办法(修订)》的文件要求,履行招标采购程序。
(二)由信息系统使用部门与中标单位签订建设合同,建设合同中要明确建设工期、建设内容、建设费用、安全防护措施和费用、保密条款、后期运维方式和费用等内容。
第十条 组织实施和验收
(一)信息系统使用部门组织项目实施,要明确具体责任人,依据合同执行,加强过程管理和文档保存,实施过程中不能随意变更设计方案。
(二)信息系统建设初步完成后,由信息系统使用部门组织内部上线测试和试运行(限员访问),测试合格后组织相关部门对信息系统进行验收。同时,等保二级及以上信息系统必须通过等保测评,测评合格后方可正式上线运行。
(三)信息系统使用部门将所有建设档案存档,以便日后提供运维、审计等事项备查,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信息系统建设完成后,信息系统使用部门应收回项目承建方的所有操作权限。如需承建方协助处理相关问题,需由建设部门向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临时为承建方开通相关权限,问题处理完成则收回权限。
第十一条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
(一)信息系统使用部门(或业务部门)负责信息系统日常运行维护,要明确部门分管领导,指定信息系统管理员,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自行运维或委托运维的方式。
(二)信息系统运维工作包含:
1. 确保物理环境安全可靠,如服务器放置在学院中心机房,则物理环境由学院统一管理。
2. 管理和维护操作系统、软件及数据。
3. 信息系统内容的更新,保证信息的有效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4. 开展日常巡检,确保信息系统安全运行。
5. 采用预防性措施确保信息系统的持续运行。常见预防性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日常巡检、安全检测和加固、设立容错冗余、编制应急预案等。
6. 严密控制数据库、相关服务及用户的口令,分配不同权限的口令,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口令进行修改(修改周期不超过三个月),同时做好修改记录。
7. 保存并定期(根据实际,不超过三个月)更新系统的最高权限口令、系统配置说明、数据备份等重要数据资料,以便后期在运维公司发生变动或系统故障发生时备用。
8. 信息系统发生故障时,及时组织技术人员对问题进行排查,并尽快制定修复方案,经部门分管领导同意后,运维人员立即对系统进行快速修复。
9. 遇到重大突发事件,系统管理员应立即按照本信息系统应急预案要求迅速采取相应措施,同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备案,填写《北京教育学院信息系统突发事件登记表》(详见附件2),处理过程应有完整记录并随时备查。
10. 信息系统正式上线后,升级或有重大功能改动时,必须先经过部门负责人同意,报分管院领导批准,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做好相应准备工作后再实施。
11. 非院内运维人员如需进入学院主机房进行调试,系统管理员应提前填写《北京教育学院外部人员进出网络机房申请单》(详见附件3),批准后方可进入,且系统管理员应全程陪同。
12. 信息系统运维中如需关停,系统管理员应填写《北京教育学院系统关停备案表》(详见附件4)提交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十二条 专网的建设和运行维护按照上级部门的相关要求执行。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北京教育学院信息系统建设立项审批表
2. 北京教育学院信息系统突发事件登记表
3. 北京教育学院外部人员进出网络机房申请单
4. 北京教育学院信息系统关停备案表
附件1
北京教育学院信息系统建设立项审批表
申请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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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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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估算 |
(万元) |
建设资金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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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概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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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 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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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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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负责人意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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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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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北京教育学院信息系统突发事件登记表
信息系统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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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管理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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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时间 |
年 月 日 时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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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 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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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过程 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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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 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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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分析预防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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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签字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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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负责人签字 |
年 月 日 |
附件3
北京教育学院外部人员进出网络机房申请单
申请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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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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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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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进出时间 |
进: 年 月 日 时 分 出: 年 月 日 时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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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事由 |
□系统维护(安装、调试等) □巡检 □数据或设备迁移 详细描述机房内工作具体内容,说明所涉及系统、数据和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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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同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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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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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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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房管理部门 意见 |
机房管理员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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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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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北京教育学院信息系统关停备案表
填表日期: 填表人:
申请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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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停时间 |
年 月 日 时 至 年 月 日 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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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停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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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管理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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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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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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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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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维公司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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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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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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