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党政办公室 时间:2021-01-14
各分党委(党总支)、各部门:
经学院三届党委常委会第89次会议研究决定,现将《北京教育学院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2020年度考核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北京教育学院委员会
2021年1月14日
北京教育学院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
2020年度考核工作方案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和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全市区局级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2020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京组通〔2020〕30号)精神和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二级学院处级领导班子和2020年12月在岗的全体处级干部(参照管理人员)
二、考核评价主体和考核内容
(一)考核评价主体及权重
学院党委对处级干部(参照管理人员)实行分类分级考核,具体分为党政职能部门、教学科研部门两类,以及处级正职、处级副职两级。考核评价主体分为院领导、处级干部(参照管理人员)、本部门人员三类。各考核评价主体权重为4:4:2。
(二)考核内容
突出政治标准,把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和学院党委重要决策部署,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表现和工作实绩,作为评价二级学院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参照管理人员)工作业绩的基本依据。
1. 二级学院处级领导班子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和学院党委各项决策部署情况;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推动本部门事业发展情况;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做好安全稳定和统战工作等情况。
2. 处级干部(参照管理人员)
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考核处级干部(参照管理人员)德、能、勤、绩、廉等情况。
德:考核干部坚定理想信念、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守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以及个人品德等情况。
能:考核干部履职尽责的政治能力、专业素养和组织领导能力等情况。
勤:考核干部的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
绩:考核干部履职尽责、承担疫情防控、教育扶贫等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完成年度重点工作的情况和实际成效。党员处级干部抓党建工作成效。
廉:考核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政治责任,遵守廉洁自律准则,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秉公用权,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情况。
三、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考核工作采取总结述职、民主测评、谈话核实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于2021年1月29日前完成。
(一)工作总结
1. 撰写班子工作总结。二级学院处级领导班子围绕考核内容撰写年度工作总结,应体现班子的政治思想建设、领导能力、本部门事业发展的突出业绩、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及今后工作主要思路等六个方面的内容。要坚持实事求是,对工作成绩和不足作出客观评价,参见《2020年度处级领导班子工作总结(模板)》(附件1),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二级学院处级领导班子工作总结应经班子集体研究、分管(联系)领导审阅。
2. 撰写个人述职报告。全体处级干部(参照管理人员)撰写个人述职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对教育领域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市委有关全会精神,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强化制度意识,提高制度执行力和治理能力的情况。
(2)完成上级和学院党委工作部署,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做好新冠疫情防控,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学院年度党政工作要点、党建工作计划以及其他工作的情况。
(3)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处级正职抓班子带队伍、谋划和落实工作等情况,处级副职协助正职推动工作情况。
(4)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政治责任情况;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做好安全稳定工作,加强统战工作等情况。在社会组织兼职的干部,还需说明是否取酬和报销有关工作费用。
(5)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6)今后工作主要思路。
个人述职报告由“述德、述职、述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今后工作主要思路”等五部分构成,参见《2020年度个人述职报告(模板)》(附件2),要坚持实事求是,对工作成绩和不足作出客观评价,字数控制在2500字以内。个人述职报告需经分管(联系)院领导审阅。
二级学院处级领导班子工作总结和处级干部(参照管理人员)个人述职报告电子稿请于2021年1月18日(周一)16:30前发组织部邮箱(zzb@bjie.ac.cn),邮件主题、文件名为“部门名称+(班子工作总结)+个人述职报告”。组织部负责汇总编辑并发布于学院内网。
处级干部(参照管理人员)填写《北京教育学院处级干部(参照管理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2020年度)》(以下简称《登记表》)(见附件3),由各部门负责汇总于2021年3月底前报组织部。“双肩挑”人员还应填写《北京教育学院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2020年度)》(见附件4),并交本人教学业务归口的教学部门。
处级干部(参照管理人员)的《登记表》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并在个人总结栏内手写签名,不得附页。《登记表》应删除“附件3”或“附件4”字样,并保留足够的签名、盖章空间。
(二)述职测评
1. 召开部门考核测评会议
各部门召开考核测评会议。参会人数应不少于本部门全体人员的4/5(含),教职工在听取述职后进行民主测评。学院考核工作委员会派组织部、纪检监察办公室工作人员参会,工作人员负责发放和回收测评表,并对各部门考核测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2. 召开学院考核测评会议
组织部负责组织学院考核测评会议,二级学院处级领导班子和全体处级干部(参照管理人员)作书面述职。院领导、处级干部(参照管理人员),以无记名方式填写测评表,进行民主测评。
3. 其他情况说明
(1)2020年度分党委(党总支)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安排,见《中共北京教育学院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京教院党发〔2020〕18号)。
(2)“双肩挑”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实行“双重考核”,相关教学部门对其专业技术工作进行考核,并提出“合格”或“不合格”考核等次意见。
(3)分类分级统计民主测评结果。
(三)谈话核实
根据需要,可采取个别谈话、查阅资料、调取有关数据、实地调研等方式进行了解核实。
(四)形成考核结果
1. 考核等次及优秀率。处级干部(参照管理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优秀率为20%(按四舍五入)。
2. 院领导综合处级干部(参照管理人员)述职、师德考核、教育培训、日常管理监督等方面情况,推荐考核“优秀”等次人员。
分党委(党总支)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评价等次未达到“好”的,其年度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
3. 考核工作委员会研究提出处级干部(参照管理人员)年度考核等次建议。
4. 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考核等次。
四、组织领导
学院党委常委会领导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参照管理人员)考核工作。成立考核工作委员会,成员由党委常委和院领导组成,办公室设在党委组织部。学院纪委对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参照管理人员)考核工作进行监督。
五、考核结果反馈及运用
(一)做好结果反馈
二级学院领导班子考核结果,由组织部以书面形式反馈;处级干部(参照管理人员)考核结果在学院内网“情况通报”栏适时公布,民主测评结果由组织部以适当方式反馈给本人。
(二)强化结果运用
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加强处级领导班子建设和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处级干部(参照管理人员)年度考核等次为基本合格的,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连续两年考核等次均为基本合格的,降低岗位等级或调整岗位聘用;年度考核等次为不合格的,降低岗位等级或调整岗位聘用。
附件:1. 2020年度处级领导班子工作总结(模板)
2. 2020年度个人述职报告(模板)
3. 北京教育学院处级干部(参照管理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4. 北京教育学院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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