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党政办公室 时间:2021-01-15
各部门:
经学院三届党委常委会第89次会议研究决定,现将《北京教育学院教职工聘期考核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教育学院
2021年1月15日
北京教育学院教职工聘期考核实施方案
为全面准确评价各类岗位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进一步完善考核制度,为新一轮岗位聘任打下基础,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4〕272号)的规定,按照学院岗位聘任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教职工聘期考核实施方案。
一、聘期考核的基本原则
(一)分类考核与分级实施相结合
按照人员岗位类别进行考核,采取学院和部门两级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提高考核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聘期考核和聘期职责相结合
重点考核聘期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结合每年年度考核结果和岗位工作表现,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聘期考核。
(三)聘期考核与新聘期聘任相结合
聘期考核结果是下一聘期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应当通过聘期考核进一步完善各部门的岗位设置。
二、聘期考核范围
本次聘期考核的期间是自2017年7月1日起至2021年1月底止。
本方案适用人员范围是学院七级及以下的管理岗位人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含专任教师及旁系列人员,以下同)和工勤岗位人员。处级干部(含参照处级干部管理人员)的聘期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三、聘期考核内容
聘期考核以年度考核为基础,侧重考核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和聘用合同、完成聘期目标任务等情况。
(一)教师岗位重点考核师德师风以及培训创新、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工作业绩。
专任教师本聘期科研工作也同时进行考核。
(二)专任教师以外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以及工勤人员,考核内容以《岗位任务书》为依据,重点考核其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工作创新、服务质量和工作业绩等。
四、聘期考核结果及使用
聘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次。
(一)完成岗位职责规定的聘期任务或者实现岗位职责规定的聘期目标,聘期考核确定为合格档次。
(二)无正当理由,未完成岗位职责规定的聘期任务或者未实现岗位职责规定的聘期目标,聘期考核确定为不合格档次。
(三)聘期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工作人员岗位以及续订、解除聘用合同的依据。
聘期考核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档次的,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聘期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档次的,学院将视情况采取限期整改、低聘或转岗等方式予以管理。如低聘或者转岗的,按照新聘岗位重新确定工资等福利待遇。
五、聘期考核工作程序
聘期考核工作由学院教职工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考核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负责考核的具体事务。
各部门成立由本部门负责人、系室主任、党支部书记和教师代表组成的考核小组,具体组织实施本部门的聘期考核工作。
(一)个人自评
考核对象按照岗位填写聘期考核表,对本聘期工作进行总结,认真分析工作成绩和存在的不足。
(二)部门考核
部门考核小组自主安排本部门聘期考核的具体方式,对教职工聘期内工作业绩和工作表现予以考核,并在适当范围内以适当方式予以公示,研究和提出聘期考核结果的建议,报学院教职工考核委员会。
(三)学院教职工考核委员会审议
学院教职工考核委员会对部门的考核建议进行审议后,提交院长办公会。
(四)院长办公会审定
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聘期考核结果后,由学院人事处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
各部门应当严格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考核中出现的问题,要做好思想工作。对工作人员考核档次的评定,要严格执行标准,不得照顾迁就、弄虚作假。
六、聘期考核时间安排
(一)2021年1月各部门组织考核。
(二)各部门将《北京教育学院聘期考核结果统计表》一式两份,以及本部门教职工聘期考核登记表(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于2021年1月25日下班前汇总报人事处。
(三)请根据本部门各类人员的实际情况自行复制相关表格,自行复制有困难的部门由人事处协助解决。
七、聘期考核工作要求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聘期岗位考核工作,按照学院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岗位聘期考核工作,所有工作环节都要公开、公平、公正,并及时掌握教职工思想动态,做好疏导和沟通工作,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八、聘期考核相关问题说明
(一)聘期考核所有业绩均需是2017年7月1日到2021年1月31日之间取得的。
(二)聘期内晋升高一级岗位人员按照新任岗位进行考核。
(三)本聘期内新入职人员考核标准可根据入职时间长短予以调整。
(四)因患病、出国、进修等原因,经学院批准累计不在岗时间超过一年以上的人员,考核标准可酌情予以调整。
(五)教职工对聘期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的有关规定,申请复核、提出申诉。
(六)2020年7月1日以后新来校的教职工和人员交流中心人员,不参加聘期考核。
附件:1.《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年度(聘期)考核登记表》
2.《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聘期)考核登记表》
3.《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年度(聘期)考核登记表》
4.《北京教育学院聘期考核结果统计表》
附件1
北京教育学院管理人员聘期考核登记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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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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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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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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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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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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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双肩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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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聘 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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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聘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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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期 工作 总结 (不超过10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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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领导评语和初步考核等次意见 |
盖章或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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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委员会意见 |
盖章或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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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 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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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确定等次或不参加考核情况说明 |
盖章或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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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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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北京教育学院专业技术人员(教师)聘期考核登记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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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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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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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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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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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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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双肩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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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聘 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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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聘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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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教育教学工作(可加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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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 时间 |
专业技术工作成果名称 |
工作数量 |
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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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科研成果(可加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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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名称 |
发表(出版)时间和刊物(出版社) |
个人承担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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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期 工作 总结 (不超过10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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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领导评语和初步考核等次意见 |
盖章或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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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委员会意见 |
盖章或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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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 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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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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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北京教育学院工勤技能人员聘期考核登记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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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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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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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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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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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聘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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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聘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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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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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期 工作 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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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领导评语和初步考核等次意见 |
盖章或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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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委员会意见 |
盖章或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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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 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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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确定等次或不参加考核情况说明 |
盖章或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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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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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聘期考核结果(建议)汇总表
部门(公章): 部门负责人(签字):
姓名 |
合格 |
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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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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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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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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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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