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组织部 时间:2021-03-26
各分党委(党总支)、各部门:
为做好我院2021年度政工职务评审工作,现转发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市政工职评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请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相关政工专业岗位人员认真学习。,请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相关材料(2019年考核登记表由组织部统一从个人档案中收集),于2021年4月16日(周五)前报黄寺校区北楼202房间,由组织部统一到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资格审核手续。
《通知》中政工专业岗位的人员是指专职从事党的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和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为主的人员,我院政工专业人员具体指:
1.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2.党政办公室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为主的人员;
3.组织部(统战部)直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
4.宣传部(新闻中心)直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
5.工会直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
6.纪检监察办公室直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
7.安全保卫处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为主的人员;
8.离退休工作处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为主的人员;
9.分党委(党总支)书记、专职分党委(党总支)副书记;
10.团委书记;
11.专职从事学院信访工作的人员;
  12.中小学管理杂志社党支部书记。
 
  附件: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市政工职评工作的通知
 
北京教育学院政工职务评审办公室
  2021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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