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党政办公室 时间:2021-11-23
各二级党组织、各部门:
经学院三届党委常委会第122次会议研究决定,现将《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工作考核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北京教育学院委员会
2021年11月23日
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工作考核实施方案
按照市反腐倡廉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下发的《一体推进2021年北京市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工作考核和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和市委教育工委下发的《市属高校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工作考核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范围
根据《北京教育学院机构改革与基层党组织设置方案》的通知(京教院党发〔2020〕16号),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工作考核单位为学院党委下设各二级党组织。
二、考核内容
在市领导小组《方案》、市属高校《实施方案》考核目标及考核内容基础上,围绕学院2021年工作要点和全面从严治党年度任务安排,制定学院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工作重点考核内容,依据重点考核内容进行考核检查。重点检查各二级党组织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情况;学院党委和行政工作部署落实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情况;强化纪律建设情况;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理论学习中心组规则落实情况;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通过检查考核进一步并推动各党二级组织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三、考核方法
(一)日常监督。学院党委各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学院《实施方案》,依据工作规程注重在日常中监督、在业务中检查,利用调研座谈、谈心谈话、参加会议、督查督办、信访处置、专项治理、群众反映等多种途径随时发现各二级党组织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工作中的问题,及时纠偏,督促各二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并形成本部门检查考核问题清单,报学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小组审议备案。
(二)动态抽查。按照学院方案,学院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相关人员组成抽查工作组,以“四不两直”方式,开展现场检查,通过查阅材料、谈话了解、账目抽查、实地检查和延伸检查等方式,形成动态抽查问题清单。
(三)自评自查。各二级党组织按照学院党委的要求,总结全年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工作情况,找出存在不足,提出改进完善的具体措施,于 2021年12月17日前报送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小组办公室(党政办公室李楠)。
(四)现场督查。2021年年底,由学院领导带队,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参加,对各二级党组织进行现场督查,听取汇报,指出问题、提出要求、推进工作。
四、工作要求
1.突出工作重点。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贯穿全面从严治党(党建)考核全过程,对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情况加强监督检查,把党的十八大以来建立的管党治党制度坚持好、维护好、执行好。结合学院落实市委巡视整改,重点检查二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督促整改落实扎实推进、务求实效。推动管党治党向基层延伸等情况加强监督。
2.坚持问题导向。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承担起考核职责,要进一步提升发现问题的能力。围绕考核指标的牵头任务, 在履行工作职责的专项工作中融入相关内容结合各自分管领域和日常工作,主动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按照学院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动态抽查工作,坚持以下看上,总结和反思在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3.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落实中央和市委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要求,学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年度考核、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工作考核、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等工作的统筹协调,切实提高工作效率,为基层减轻负担。
4.加强成果运用。各有关职能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能够立行立改的问题,要当场指出、督促整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小组要定期汇总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及时反馈给被考核的部门,督促整改,并将整改情况纳入下一步开展的检查考核的重点。年底,要做好学院全年考核情况的总结梳理,深入分析各二级党组织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反馈,督促全面检视问题、抓好整改、促进提升。
附件: 2021年市属高校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工作考核指标(学院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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