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党政办公室 时间:2021-11-24
各二级党组织、各部门:
经学院三届党委常委会第122次会议研究决定,现将《北京教育学院机构与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北京教育学院委员会
2021年11月24日
北京教育学院机构与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方案
为认真落实市委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要求、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直属事业单位改革部署会精神,深入推进学院综合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优化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编制配备,凝聚力量,激发活力,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管理服务水平,推动学院高质量内涵式发展,加快一流教育学院建设,结合学院动态发展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机构类别增加“代管机构”类
学院机构分类增加“代管机构”类后,学院机构包括管理机构、教学科研机构、教辅机构、群团组织和代管机构等5种类型。
二、调整机构设置及职能配置
(一)不再保留的机构
1.培训管理办公室(教师网络研修中心)。原设在培训管理办公室的北京市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训中心(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及其基本职能因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所属事业单位改革划入北京市教师发展中心,教师网络研修中心及其基本职能划入信息科技与劳动教育学院,其他基本职能划入教务处。
2.初等教育学院。原小学语文教研室及其基本职能划入人文与外语教育学院,原小学数学教研室及其基本职能划入数学与科学教育学院。其他职能按照有关学科专业背景划入相应的二级学院。
3.基础教育人才研究院。原教育部“国培计划”项目办公室及其基本职能划入教务处,原培训师研修中心、教育人才研究中心及其基本职能划入教育管理与心理学院(教育干部学院),原学生发展中心及其基本职能划入思想政治教育与德育学院。
(二)调整职能配置的机构
1.党委组织部(统战部)。不再划入原人事处七级职员及以下相关人员管理职能。其他不变。
2.党委宣传部。对外保留新闻中心牌子。其他不变。
3.教务处。划入原培训管理办公室及其基本职能(不含教师网络研修中心及其基本职能)。划入原基础教育人才研究院的教育部“国培计划”项目办公室及其基本职能。其他不变。
4.人事处。保留原有的七级职员及以下相关人员管理职能。对外保留教师发展中心牌子。其他不变。
5.教育管理与心理学院(教育干部学院)。划入原基础教育人才研究院培训师研修中心、教育人才研究中心及其基本职能。其他不变。
6.思想政治教育与德育学院。划入原基础教育人才研究院学生发展中心及其基本职能。其他不变。
7.人文与外语教育学院。划入原初等教育学院小学语文教研室及其基本职能。其他不变。
8.数学与科学教育学院。划入原初等教育学院小学数学教研室及其基本职能。其他不变。
9.信息科技与劳动教育学院。划入教师网络研修中心及其基本职能。其他不变。
三、调整基层党组织设置
(一)不再保留的二级党组织
随着学院机构设置的调整,二级党组织设置作同步调整,不再保留初等教育学院党总支、基础教育人才研究院直属党支部。
(二)调整类型的基层党组织
安保后勤处党总支调整为安保后勤处直属党支部。
调整后,学院党委下设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等二级党组织和基层党支部两级基层党组织,其中,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总数由13个调整为11个,具体如下:
1. 党总支(8个):机关党总支、教育管理与心理学院党总支、思想政治教育与德育学院党总支、人文与外语教育学院党总支、数学与科学教育学院党总支、体育与艺术教育学院党总支、信息科技与劳动教育学院党总支、学前教育学院党总支。
2. 直属党支部(2个):安保后勤处直属党支部、学术资源部直属党支部。
3. 党委(1个):离退休党委。
各基层党支部设置情况,将另行发文。
附件:1.调整后的机构设置一览表
2.调整后的二级党组织设置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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