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 中文

学院文件 首页 > 学院文件

北京教育学院关于印发《北京教育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的通知(京教院发〔2022〕3号)

供稿:党政办公室 时间:2022-04-27

各部门:

  经学院三届党委常委会第141次会议研究决定,现将《北京教育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教育学院

  2022年4月27日

  北京教育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

  为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四方责任”,落实“四早”要求,规范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与应急处置措施,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五版)》和当前疫情形势需要,对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进行修订,形成本版方案。

  一、开学前

  (一)学院的准备

       1.各校区、各部门和二级学院随时关注疫情形势和所在地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及时上报相关信息,根据学院统一部署,做好新冠肺炎和常见传染病预防工作,安全有序推进开学工作。

       2.各部门和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是本部门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部门疫情防控的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提前有序做好开学前疫情防控各项准备。

       3.安保后勤处指导各校区配合属地积极开展联防联控。推动形成多方协作机制、监测预警机制与快速反应机制,按要求开展专项风险排查,确保每项措施落到实处。

       4.党政办公室牵头,会同安保后勤处、教务处等部门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方案,细化各项防控措施,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

       5.党政办公室牵头,会同安保后勤处、教务处等部门健全学院疫情处置机制,周密部署、联动高效做好应急预案,做到“点对点”“人对人”。针对性地开展疫情防控多场景、实操性应急演练,确保应急预案各环节能快速响应,应急措施到位。

       6.安保后勤处提前做好口罩、消毒剂、洗手液、非接触式测温设备等防疫物资储备。在各校区设立临时隔离室,以备人员出现疑似症状时立即进行暂时隔离。加强校园防控队伍建设。安排专人负责各校区卫生设施管理、卫生保障、监督落实等工作。

       7.安保后勤处牵头,会同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对校园实施全面环境卫生整治,加强对食堂及冷链食品进货渠道可溯源管理,保障饮食和饮水安全。对教室、实验室、会议室、食堂、宿舍、图书馆、公共卫生间等场所进行彻底卫生清洁消毒、通风换气、垃圾清理。对校园内使用的空调通风系统和公共区域物体表面进行清洁和预防性消毒。

       8.宣传部牵头,通过学院内网、企业微信等途径,全方位开展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引导教职工牢固树立“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对教职工及非在编后勤服务人员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法规和制度、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和技能培训。

       9.人事处牵头建立覆盖全体教职工的健康监测制度,全面摸查、准确动态掌握教职工的健康状况和近期行程等信息,做到“一人一档”。党政办公室牵头拟定教职工返校方案,动态掌握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

       10.党政办公室、安保后勤处牵头,各部门和二级学院按要求推进疫苗接种工作,符合接种条件的教职工(含离退休教职工)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做到应接尽接。

  (二)教职工的准备

       11.开学前连续14天每日监测体温以及新冠肺炎相关症状,记录健康状况和活动轨迹,将健康码、行程卡如实上报学院,配合学院做好开学入院健康检查。

       12.及时掌握本地、学院和校区属地的疫情形势和各项防控制度,掌握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和技能。学院正式确定和通知开学时间前,教职工未经审批原则上不得提前返校。确需返校的,应履行报批程序。

       13.严格执行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进返京、返校相关要求,到京后72小时内开展核酸检测。并在返京后第4—7天,中间间隔不少于72小时,再次进行核酸检测。境外教职工未接到学院通知一律不返校,返校时按照我国相关政策要求接受管理。

  二、返校途中防护

  (一)返校途中要随身携带足量的口罩、速干手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全程佩戴好口罩,注意卫生,做好防护。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尽量减少与其他人员交流,与同乘者尽量保持距离,避免聚集。做好手卫生,尽量避免直接触摸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公共设施,接触后要及时洗手或用速干手消毒剂等进行清洁处理。

  (三)返校途中身体出现疑似症状,应当主动报告,及时就近就医。在机场、火车站以及乘坐飞机、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时,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监测、防疫管理等。

  三、开学后

  (一)学院管理要求

       1.压实各部门和二级学院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各部门和二级学院负责人每日掌握本部门教职工动态,安排专人做好考勤记录,及时向人事处报告。本部门教职工及同住人若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部门负责人及时向党政办公室报告,党政办公室向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上报,确保处置及时精准。

       2.全体教职工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对因病缺勤的教职工,各部门和二级学院坚持密切追踪诊断结果和病情进展,及时上报人事处。经常性开展防疫宣传、检查排查,将疫情防控作为学院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

       3.安保后勤处全面把控各校区进出校园通道,做到专人负责、区域划分合理、人员登记排查记录齐全。所有人员入院时严格核验身份、测量体温、查看健康码和行程卡,所有人员健康码、行程卡和体温正常、佩戴口罩方可进入。确需外来人员进入校园的,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相关部门须了解来访人员健康状况,并提前1天通过企业微信报备,履行登记、扫码、测温程序后方可进入校园。外卖配送和快递人员不得进入校园。加强冷链食品包装、国内国际邮件预防性消毒。

       4.安保后勤处落实校园内公共区域卫生管理制度和消毒制度。校园垃圾日产日清,并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消毒。使用空调时应当保证空调系统供风安全。疫情期间,对公共区域高频接触物体表面,如门把手、课桌椅、楼梯扶手、电梯按钮等,安排专人每日进行清洁消毒。院内大型建设施工现场实行闭环管理,施工人员与校园实现物理隔离。

       5.安保后勤处落实上级有关要求,食堂餐桌安装隔板,错峰就餐,引导人员保持安全距离。建立就餐、清洁消毒等食堂卫生管理台账。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原料从正规渠道采购,保证来源可追溯。做好就餐区域桌椅、地面及餐(饮)具和炊具的清洁消毒,及时收集和处理餐余垃圾。

       6.青年教职工宿舍、物业及餐饮公司宿舍均严禁外来人员入内,在宿舍区不聚集、不串门。安排专人负责宿舍的卫生管理和检查。宿舍要勤通风、勤打扫,保持厕所和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洗手设施运行良好,做好垃圾清理和日常公共区域清洁消毒。

       7.合理控制人员密度,以校区、二级学院、部门、系室、班级为单位开展活动,尽可能实施最小单元群体管理。原则上非必要不组织大型室内聚集性活动。

       8.教务处根据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风险等级变化情况,动态调整教学方式,加强教学督导检查。各项目组织线下或下校活动时,必须征得相应单位同意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

       9.安保后勤处会同党政办公室,组织开展应对校园突发新冠肺炎疫情的应急演练,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可操作性和及时反应能力。同时做好应急演练的总结复盘工作,对疫情应急处置过程中暴露的问题和不足之处应及时梳理,建立限时整改工作台账,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10.宣传部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正面宣传与引导。工会积极开展教职工子女看护工作。加强心理健康知识普及,组织部会同人事处、离退休工作处、安保后勤处关注教职工(含离退休教职工及非在编后勤服务人员)心理状况,教务处牵头关注学员心理状况,及时疏导负面情绪,营造良好校园氛围。

  (二)教职工管理要求

        11.教职工凭“学院出入证”或人脸识别系统核验身份,经测量体温后进入校园。

        12.认真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加强自身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及时上报,并按照相关规定就医,不带病上课、工作。安保、保洁、食堂等校园工作人员加强健康管理和增加核酸检测频次,冷链 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

        13.符合接种条件的教职工(含离退休教职工)应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并完成加强接种。校园内教职工应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注意与他人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外出时要佩戴口罩、做好防护,严格遵守属地防疫规定。校(楼)门值守人员、保洁人员和食堂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佩戴一次性手套,食堂工作人员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并保持清洁、定期洗涤与消毒。

  (三)学员管理要求

        14.来院上课的学员,各二级学院须提前2天向安保后勤处提交学员名单,当日学员通过查验健康码、测体温、核对登记信息后方可入院。

        15.学员来院学习期间,须严格遵守学院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做到学习空间相对固定,避免到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在公共区域、场所全程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

        16.各项目负责人或班主任要加强学员健康检测,一旦发现有发热、干咳等症状,要第一时间向教务处报告,并按预案做好处置。

  四、疫情监测与应急处置

  (一)关注疫情变化。及时关注校区所在辖区、全国其他地区疫情形势变化。一旦校区所在地区发生本土疫情或新冠肺炎疫情风险等级发生变化,应严格执行属地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立即激活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体系,果断采取处置措施。

  (二)强化监测预警。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基础上,严格实施教职工健康监测、体温检测和因病缺课(勤)病因追查与登记等措施,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教职工和学员如出现疑似症状,学员应当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教职工应当及时报告所在部门及党政办公室,并及时上报属地,根据属地要求在临时隔离室隔离,或就近前往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相应处置。

  一旦校区所在地发生疫情,要根据疫情扩散风险加密核酸检测频次,若出现抗原检测阳性者,无论是否出现发热或呼吸道等症状,均需按照新冠肺炎疫情相关人员转运工作指南的要求,由急救中心转运至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

  (三)快速处置疫情。如教职工中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或密切接触者,学院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在2小时内向辖区疾控机构报告,在属地卫生健康、疾控部门指导下,采取封闭管理、全员核酸检测等处置措施,及时安排线上教学。

  校园出现疫情后,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配合做好校内传染源控制和管理,按照属地化原则由疾控机构开展快速全面的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分析研判,根据病例轨迹和流调信息,科学、精准划定风险区域与风险人员。学院积极配合疾控机构等部门做好划定区域和风险场所的先管控、再摸排,有序组织落实风险人员的转运、隔离管控、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措施,根据受污染的状况和风险采取相应的环境和物体表面的预防性消毒、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并做好校园内垃圾、粪便、污水的收集和无害化处理。

  教职工病愈或按期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按规定完成居家健康监测与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方可返校。返校时,学院要查验由当地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开具的相关证明。

  (四)做好卫生保障。加强应急处置保障,对教职工做到排查、管控、督导、宣教、关爱“五个到位”,妥善解决教职工学习、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及时回应合理诉求和关切,在防疫提醒、生活和防疫物资、医疗保障、心理疏导等方面给予支持。

 

京教院发〔2022〕3号.doc
a808a6e3bd9df95ab5dd7c55edc209c2.doc (67.00 KB)

返回顶部

院本部:西城区德胜门外黄寺大街什坊街2号 | 电话:82089116

京ICP备10039640号-5 |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30164号

©2024北京教育学院 版权所有 | BEIJING INSTITUTE OF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