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党委组织部 时间:2022-05-06
各二级党组织、各部门:
经学院三届党委常委会第141次会议研究决定,现将《北京教育学院接受〈北京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基本标准〉集中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北京教育学院委员会
2022年5月6日
北京教育学院接受《北京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基本标准》集中检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加强高校党的政治建设的若干措施》等党内法规文件精神以及中央、市委对高校党的建设一系列重要部署,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基本标准〉的通知》(京教工〔2021〕50号)(以下简称《基本标准》),现制定《接受〈基本标准〉集中检查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接受《基本标准》集中检查为契机,扎实做好迎检各项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基本标准》,切实加强学院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夯实党建工作基础,进一步健全党建工作制度机制,进一步推进党建工作创新,推动检查内容常态化制度化,实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发展的目标,全面提升学院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水平。
二、组织领导
学院党委成立落实《基本标准》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加强自查自评和接受集中检查领导和组织工作。
(一)领导小组
组 长:肖韵竹
副组长:卢 晖
成 员:桑锦龙 汤丰林 徐江波 周玉玲 王远美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制定接受《基本标准》入校检查的实施方案;研究在落实《基本标准》检查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检查指导各工作小组的工作落实情况;协调各工作小组之间的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组织部(统战部)。办公室成员:王清、宋忠志、张文梅、李军、张金秀、杨禾、陈寒墅、李凌、李永莲、王鸿杰、李淑君、刘楠、王艳艳、周志勇、张瑾、李炬、滕利君、岳江红。
办公室的主要职责:负责接受集中检查的日常工作;指导、督办各工作小组的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二)工作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6个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按照《北京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基本标准检查参考手册》(下称《参考手册》)的要求,制定各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具体落实各项准备工作;准备本组有关的各项材料;对本组所涉及的有关部门进行指导和督促;撰写报告和汇报材料。
1.第一工作小组(290分)
牵头部门:党政办公室
协助部门:相关职能部门 各二级党组织
责任分工:
一级指标:1.党委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210分)
二级指标:1~1办学方向(50分)
1~2管党治党(50分)
1~3办学治校(110分)
一级指标:2.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80分)
二级指标:2~1领导班子政治思想建设(20分)
2~2领导班子组织建设(20分)
2~3领导班子能力建设(20分)
2~4领导班子作风建设(20分)
2.第二工作小组(415分)
牵头部门:党委组织部(统战部) 离退休工作处 工会
协助部门:相关职能部门 各二级党组织
责任分工:
一级指标:2.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60分)
二级指标:2~5选人用人(30分)
2~6干部培养锻炼(15分)
2~7干部管理监督(15分)
一级指标:3.基层党组织建设和作用发挥(140分)
二级指标:3~1组织领导与条件保障(30分)
3~2基层党组织建设(35分)
3~3发展党员工作(20分)
3~4党员教育管理服务(30分)
3~5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发挥(25分)
一级指标:7.统战工作(50分)
二级指标:7~1组织领导与条件保障(10分)
7~2党外知识分子工作(10分)
7~3党外代表人士工作(10分)
7~4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工作(5分)
7~5民族宗教工作(10分)
7~6港澳台和海外统战工作(5分)
一级指标:8.离退休干部工作(40分)
二级指标:8~1领导保障(14分)
8~2“三项”建设(8分)
8~3管理服务(8分)
8~4发挥作用(10分)
一级指标:9.群众团体工作(45分)
二级指标:9~1教代会工作(10分)
9~2工会工作(15分)
9~3共青团工作(15分)
9~4妇女工作(5分)
一级指标:10.特色工作(80分)
二级指标:10~1特色工作(80分)
3.第三工作小组(50分)
牵头部门:纪检监察办公室
协助部门:相关职能部门 各二级党组织
责任分工:
一级指标:4.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50分)
二级指标:4~1组织领导与制度机制(24分)
4~2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11分)
4~3信访处理和纪律审查(11分)
4~4纪检监察队伍建设(4分)
4.第四工作小组(160分)
牵头部门:党委宣传部
协助部门:相关职能部门 各二级党组织
责任分工:
一级指标:5.宣传思想政治工作(160分)
二级指标:5~1意识形态工作(35分)
5~2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35分)
5~3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25分)
5~4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45分)
5~5新闻宣传工作(10分)
5~6精神文明建设(10分)
5.第五工作小组(85分)
牵头部门:党委安全稳定工作部/安保后勤处
协助部门:相关职能部门 各二级党组织
责任分工:
一级指标:6.安全稳定工作(85分)
二级指标:6~1组织领导与条件保障(20分)
6~2维护稳定(30分)
6~3安全教育管理(25分)
6~4应急处置(10分)
6.综合组
牵头部门:党委组织部(统战部) 党委宣传部
协助部门:抽调有关部门人员参与工作
党委组织部牵头完成学院《自查报告》《特色工作报告》《党委汇报材料》等。党委宣传部牵头完成学院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宣传片等。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2022年5月底前)
制定《接受<基本标准>集中检查工作方案》,结合测评要素及工作性质,明确牵头部门。牵头部门根据责任分工,制定任务分解表(附件),明确责任部门。
(二)自查自评(2022年6-7月)
1.各二级党组织、各部门对照学院要求,全面收集和整理本部门或本基层党组织近五年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情况的相关材料,本着“要求什么,准备什么”“缺少什么,建设什么”“缺少什么,补充什么”的原则,收集和整理材料。相关材料应体现全面性、完整性和真实性。
2.把自查过程当作建设过程,凡“主要检查内容”和“计分参考”扣分项目中空缺没有开展的工作项目均列为建设项目,列入日程,启动相关工作程序,及时补充。如有特殊困难需及时向工作组说明,并附说明材料。
3.需要收集、整理和补充的材料主要包括:
(1)原始材料:各二级党组织、基层党支部,应当按照要求,集中整理工作档案、原始记录等,还应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完善、充实相关材料。
(2)基础材料:由牵头部门牵头,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人员,逐项完成有关材料的收集、整理和补充工作。
(3)支撑材料:在收集整理原始材料和基础材料的同时,还应依据“二级指标”,整理相关的支撑材料,包括制度、办法、事迹、经验总结等。对一些历史资料确实缺少的,可以进行追忆和补充,使得材料丰满、可信。
4.各二级党组织、基层党支部以及各部门,要严肃进行自查自评,全面总结2017年9月以来的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形成《自查自评工作报告》。报告应从思想认识、工作思路、具体措施、工作成效、基本经验、特色做法、存在问题、拟改进措施等方面进行总结,字数不超过3000字。
6月底前,各二级党组织将材料目录、《自查自评工作报告》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箱电子邮箱:(zzb@bjie.ac.cn)。
(三)检查督查(2022年8月上旬)
在各单位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学院党委组织力量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材料、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分别到二级党组织及相关部门对自查自评工作进行检查督查。根据《参考手册》和检查督查情况,提出整改意见。通过检查,促进各级党组织和部门的建设。
(四)落实整改(2022年9-10月)
各单位结合自查自评和学院党委提出的整改意见,明确责任,限期整改,强化落实。在各单位自查自评、整改提升的基础上,学院将全面总结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经验与不足,形成学院的《自查报告》及《特色工作报告》,报送市委教育工委,同时按照《基本标准》准备好相应支撑材料。
(五)检查组入校检查(2022年11月)
根据市委教育工委部署和安排,检查组入校检查,集体听取学院党委汇报落实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基本标准的情况;分小组通过查阅资料、座谈访谈、实地考察、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检查,并考察学院特色工作情况。
(六)整改提升(2022年12月底前)
认真分析并对照市委教育工委检查组反馈意见,全面总结我院接受《基本标准》集中检查工作的经验做法,借鉴兄弟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成功做法,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逐条整改落实,并将整改情况纳入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确保《基本标准》落实到位,促进学院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级党组织书记是党建迎检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把落实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基本标准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二)坚持以评促改。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对照《参考手册》,进一步总结特色,查找分析薄弱环节,加强整改,不断提高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三)提高工作标准。各级党组织要认真收集、整理、归档相关材料。各工作小组要从规范和完善每一份材料入手,细致做好近5年的党建迎检材料整理编辑工作,做到分类准确、层级清晰、内容齐备、便于审阅。
附件:北京教育学院接受北京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入校检查任务分解手册(具体内容见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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