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交流培训中心 时间:2019-09-12
迎检查,促发展,助提升
——北京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莅临北京教育学院交流培训中心检查指导工作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北京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对我院交流培训中心公示信息(登记事项、年度报告)进行实地核查。
2019年9月11日上午,北京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管理处处长冯京佐、监督监察处二级调研员冯清晓、登记管理处副处长刘辉莅临我院文兴街校区检查并指导。我院党委书记肖韵竹、副院长汤丰林、纪监审处处长宋忠志、国资处处长王建华、交流培训中心主任陈丽及交流培训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实地检查。此次检查工作由副院长汤丰林主持。
北京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管理处处长冯京佐、监督监察处二级调研员冯清晓、管理处副处长刘辉介绍了此次检查工作的背景,谈及此次检查工作的重点是落实北京教育学院交流培训中心业务依法运行情况,是否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严格落实。
北京教育学院交流培训中心主任陈丽向检查组汇报了交流培训中心的基本情况、中心事业单位登记事项、年度报告公示信息、依据宗旨和业务范围履职等情况。
针对陈丽主任的工作汇报,北京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领导进行了提问,并对交流培训中心上一年度工作总结、相关制度落实、活动记录、资产损益等能反映本单位履职活动情况的相关资料进行查阅,并对单位印章、牌匾与机构名称是否相符进行了查验。
北京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按照中心工作人员比例抽取4名人员,围绕机构遵规守纪、公益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座谈和问卷,全面了解北京教育学院交流培训中心对《条例》及其细则执行、资产损益及履职情况。
并且,北京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检查组领导一行查看学院教学楼、学员餐厅及学员公寓。
北京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检查组在全面检查后,及时进行了反馈意见,以“小单位,高定位;小单位,大作为;小单位,有品位”高度评价了交流培训中心的工作。检查组领导认为,北京教育学院交流培训中心紧紧围绕国家中心任务开展各项工作,围绕着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与扶贫攻坚任务开展工作,形成“四精培训”模式与多元评价体系,培训满意度高,效果好。同时,检查组领导对北京教育学院交流培训中心“合作交流,遇见美好”的价值表示认可。最后,检查组领导对中心今后的工作提出指导性的意见建议,勉励中心工作人员要进一步围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开展工作,推动各项工作更好地发展。
最后,北京教育学院党委书记肖韵竹表示,此次北京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检查组莅临学院交流培训中心检查指导工作,学院党委高度重视,对检查组领导关于交流培训中心工作的高度认可表示感谢。伴随着千分之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几率的这份幸运,肖书记希望交流培训中心全体工作人员要以此次检查工作为契机,深入学习领会《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精神,贯彻落实好北京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检查组的部署和要求,把交流培训中心的各项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交流培训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座谈,大家认真听取了北京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检查组及学院诸位领导的讲话,纷纷表示明晰了方向,提升了站位,将按照管理局的部署和要求,积极开拓,主动创新,奋力开创中心工作健康发展的新局面。
(撰稿/王翰清 摄影/张丽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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