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上午,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李雯处长带领全处人员,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北京教育学院章程》,并由王翠萍副处长领学。本章程已通过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审议,并自2021年10月27日起生效实施。
首先,李雯处长讲话强调:学院章程是我院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和依据,是学院建设发展的基础性、全局性与法执行的重要纲领。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作为学院职能部门,更是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学院章程的内容及要求,以章程为依据和导向,制定和完善学院科研工作计划和优化科研服务体系,更有效的推进学院科研工作。
接下来,由王翠萍副处长领学《北京教育学院章程》,从总则、学院功能、组织体系与治理结构、教职工、学生、校友与社会关系、财务、资产和后勤保障、学院标识、附则等九大章共五十九条细则来共同学习交流和研讨。
在学习过程中,大家结合章程中的细则,深入思考学院“十四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中的科研及学科建设发展规划,每个人也都发表了各自的学习体会。大家一致认为,此次集体组织学习学院章程,受益匪浅。通过共同研讨,学习交流,为学院“十四五”科研及学科建设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发展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