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统一工作部署,12月10日上午,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李雯处长带领全处人员,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北京教育学院章程》,此次部门集体学习由王翠萍副处长领学,为了更好地理解学院的章程法律框架和内容,全处同志并进一步延伸学习了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
通过学习,更进一步明确了学院章程作为学院的“宪法”,是我院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和依据,是学院建设发展的基础性、全局性与法治性的重要纲领。《北京教育学院章程》共10个部分,包括“序言”和正文9章,59条。章程的制定彰显了学院的使命,开启了深化改革的新篇章,确立了学院治理的基本框架。
在学习过程中,大家结合章程中的细则,深入思考学院“十四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中的科研及学科建设发展规划。通过共同研讨,学习交流,大家充分认识了章程的地位和作用,并以本次学习为契机,严格执行章程,与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实际工作相结合,坚持用章程来指导、规范和改进各项工作,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学院科研工作计划和优化科研服务体系,更有效的推进学院科研工作良好发展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