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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心育素养提升|《北京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和实践活动操作指引(试行)》系列问答③
发布时间: 2026-07-16 10:01:37

  编者按:

  为深入落实“健康第一”教育理念,持续推进北京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科学化、均衡化、规范化发展,帮助一线教师精准理解、高效用好市级最新指导文件。北京教育学院围绕《北京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和实践活动操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推出系列问答。内容将系统解读政策背景、适用对象、核心内容及实操要点等,聚焦教师日常育人中的常见问题与个性化困惑,为教师提供清晰、实用的行动参考。今天,小编邀请了《指引》编委会主编之一、思想政治教育与德育学院心理教育系副教授林雅芳就《指引》的核心内容与实操要点进行解答。欢迎持续关注。

  Q 《指引》中“课程指引与实践活动指引”之间的关系是什么?两者有什么异同?

  一、“两项指引”的关系

  二者同属《北京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和实践活动操作指引(试行)》,两大核心板块,围绕自我发展、学会学习、情绪调适、人际关系、升学择业、生活与社会适应等六大心理育人主题协同发力。

  课程是落实心理健康教育的基础路径。课程承担系统化、常态化心理知识传授任务。依托心理课课时开展分层教学,搭建学生心理健康认知框架,为各类实践活动提供理论支撑、认知铺垫,解决学生 “懂道理、明方法”的认知层面问题。

  实践活动是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路径之一,是课程内容的延伸、载体的拓展,侧重沉浸式体验、情景化运用。实践活动将课堂上学到的心理调节、人际沟通、生涯规划等知识转化为真实体验,弥补课堂讲授体验感不足的短板,实现知行合一,巩固课程教学成效。

  因此,“课程指引与实践活动指引”二者目标统一、内容互通、路径互补。课程内容为实践活动提供主题素材,实践活动反过来检验、深化课程学习效果,共同构建 “课堂授课 + 实践体验”双路径心理健康教育体系,缺一不可。

  二、“两项指引”的相同点

  1.育人目标一致。课程突出心理教师的专业设计,实践活动突出落实全员育人、五育融合要求,两者均聚焦培育学生健全人格、提升心理韧性、疏导成长压力,服务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2.均支持自主、特色化实施。既划定全市统一实施底线,又允许学校结合校情、学情、师资自主调整、二次开发,适配城乡、普高、职高不同办学类型。

  3.均注重家校社协同。课程可联动家庭教育开展课后延伸,更需要考虑家庭教育的开展情况来设计和选择内容。实践活动专门设置协同活动板块,共同打通学校、家庭、社会育心链条。

  三、“两项指引”的不同点

  1.实施载体与时间不同。课程依托固定心理课时开展,属于常态化、周期性课堂教学,有明确学时、学段划分;实践活动依托班会、校园活动、课后服务、劳动美育、亲子活动等碎片化、阶段性场景开展,无固定课时限制,形式灵活。

  2.实施核心主体各有侧重。课程核心落实主体为专兼职心理教师,学科教师辅助落实;实践活动以德育干部、班主任、全体学科教师为主力,心理教师提供专业指导。

  3.内容划分标准存在差异。课程区分小学、初中、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普高与职高因升学、职业发展任务差异设置差异化教学内容;实践活动构建校级、班级、家校社协同三位一体体系,不再区分普高、职高,统一框架由学校自主适配调整。同时课程分基础、拓展内容,以知识讲授和技能学习为主;实践活动侧重体验、互动、实操,突出五育融合场景设计。

  4.实施刚性约束强弱不同。按照政策文件要求,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开设为硬性要求,各校须有固定课时开展;实践活动以指导性、参考性方案为主,学校可结合师资、场地、经费灵活选择活动类型、频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