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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教育学院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教育学院舆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京教院党发〔2022〕8号)

供稿:党委宣传部 时间:2022-06-20

各二级党组织:

  经学院三届党委常委会第147次会议研究决定,现将《北京教育学院舆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北京教育学院委员会        

  2022年6月20日             

  

北京教育学院舆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为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实施办法》《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提升我院舆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水平,有效预防、减少和消除突发事件的负面影响,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网络建设与管理工作的意见》《北京教育系统应对重大网络舆情工作规程》等有关文件,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指的舆情,指公众主要以网络为平台,发布的对学院社会声誉、教学秩序、事业发展等方面有重大影响,或涉意识形态风险的多种情绪、态度和意见交错的总和信息。

  二、遵循原则

  (一)坚持预警在先。把监测预警摆在首位,增强对可能出现的网络舆情的政治敏感性,提升精准预判能力,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预警、第一时间报告。

  (二)坚持科学研判。科学分析舆情发生、发展、发酵的趋势、特点和风险,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并紧盯舆情发展,把科学研判贯彻始终。

  (三)坚持主动发声。做好线上线下及时主动回应,同时抓好舆情反映相关问题的调查核实处置工作,快报事实,回应舆论关切。

  (四)坚持标本兼治。在做好舆情事件应对处置的基础上,举一反三,查漏补缺,抓好整改,提升学院工作质量和管理水平。

  三、组织机构

  (一)成立学院舆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附件1)。由学院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宣传工作分管院领导、相关部门分管院领导任副组长,各管理机构、教学科研机构、教辅机构、群团组织等部门党组织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全院舆情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负责学院日常舆情工作的牵头协调,负责学院舆情监控,负责网络舆情信息的汇总、报送,负责网评员队伍管理。

  (二)各部门成立本部门舆情工作小组。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为舆情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舆情的监控、收集、研判、处置、引导等工作。相关部门要按照“先口头、后书面”的要求,第一时间将有关情况报告领导小组。

  四、舆情分级

  发生舆情后,党委宣传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集体研判,将舆情分为重大舆情(Ⅰ级)、风险舆情(Ⅱ级)、一般舆情(Ⅲ级)三个等级,同时对舆情的发展走向和事件敏感点做出分析研判。

  五、应急处置

  (一)重大舆情(Ⅰ级)

  1.预案启动。经上级部门批转、舆情监测系统监测、相关部门报告并经判定为重大舆情的,启动Ⅰ级响应。

  2.形成专报。党委宣传部对接舆情信息监测服务方和相关部门,迅速撰写舆情专报(事件概述、发展态势和网络传播情况),按照“先口头、后书面”的要求,第一时间报领导小组和市委教育工委(第一次报告)。

  3.成立工作专班。领导小组联合相关部门,第一时间成立应急处置工作专班。组织梳理总体情况,研判舆情走势和潜在风险,制定舆情应对工作方案,实施舆情信息专员24小时进行值班和“零报告”制度。

  4.舆情处置。相关部门需迅速查清事实,第一时间将事件进展报分管院领导,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相关说明材料 (附件3)。领导小组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妥善处理。宣传部持续做好线上监测、及时预警、分析研判,形成专报,有关进展及时报领导小组和市委教育工委(第二次报告),同时进行线上线下同步处理。根据上级部门指导和学院党委要求,视舆情走势和现实影响择机在官方平台发布权威信息,通报事件情况和应对进展。必要时可召开新闻发布会,由分管宣传工作院领导作为新闻发言人做出回应。如遇恶意炒作或网络暴力行为,向上级部门报送书面请示,协调相关部门采取必要措施。

  5.评估总结。舆情平稳后,领导小组指导相关部门按照“一事一复盘、一事一警示”的要求,总结评估事件起因、应对效果、经验教训,形成复盘分析报告,报市委教育工委(第三次报告)。

  (二)风险舆情(Ⅱ级)

  1.预案启动。上级部门批转、舆情监测系统监测、相关部门报告并经判定为风险舆情的,启动Ⅱ级响应。

  2.形成专报。党委宣传部对接舆情信息监测服务方和相关部门,迅速撰写形成舆情专报(事件概述、发展态势和网络传播情况),第一时间报领导小组。

  3.成立工作专班。领导小组联合相关部门及相关部门,第一时间成立应急处置工作专班,分析研判并制定舆情应对处置方案,对事件在网络上进行重点监测。

  4.舆情处置。相关部门需迅速查清事实,第一时间将事件进展报分管院领导,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相关说明材料 (附件3)。领导小组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妥善处理。宣传部持续做好线上监测、及时预警、分析研判,形成专报,有关进展及时报领导小组。同时进行线上线下同步处理。

  (三)一般舆情(Ⅲ级)

  1.预案启动。经舆情监测系统监测、相关部门报告并经判定为一般舆情的,启动Ⅲ级响应。

  2.加强监测。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接舆情信息监测服务方和相关部门,进行24小时监测,形成简报。

  3.舆情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以预警的形式向相关部门提醒,要求相关部门及时关注并在一个工作日内提交相关说明材料(附件3),同时进行线上线下同步处理。

  六、责任追究

  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或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力的组织或个人,要启动追责问责程序。处理决定可依据相关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要依据调查结果,对学院涉嫌违规违纪的个人或组织做出处理;涉嫌违法问题的,要移交司法部门。

  七、跟踪研究

  网络舆情事件平息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重大舆情、风险舆情应通过跟踪研究形成案例分析报告,呈送相关院领导。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附件:1.北京教育学院舆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织领导小组

            2.北京教育学院舆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图

            3. 北京教育学院相关部门问题处置登记表

            (以上附件内容见原文链接)
       

京教院党发〔2022〕8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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