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党委组织部 时间:2022-06-24
各二级党组织、各部门:
经学院三届党委常委会第147次会议研究决定,现将《北京教育学院2022年干部、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北京教育学院委员会
2022年6月24日
北京教育学院2022年干部、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2018—2022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19-202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等有关党内法规和文件精神,切实提高干部、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水平,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培训目标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更加扎实深入,党的创新理论更加入脑入心,“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两个确立”更加坚定;广大干部、党员政治能力进一步提升,理想信念、党性观念进、宗旨意识进一步强化,能力素质、纪律作风进一步过硬,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发挥;干部、党员教育培训更加规范,专业化能力培训更加精准,推动形成教育、管理、监督、服务有机结合的干部、党员队伍建设工作链条。
二、培训内容
1.坚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突出抓好党的创新理论,组织开展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学习培训。
2.持续强化党史学习和党性教育,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充分利用首都红色资源,丰富党性教育形式,组织干部、党员就近就便学习,传承红色基因,组织开展党章党规学习、党性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
3.围绕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组织开展基层党建工作、思政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师德师风等学习培训。
4.围绕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聚焦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教育政策法规、现代教育理论、现代管理理论等岗位专业知识学习培训。
5.围绕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推进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等党中央重大战略,组织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形势教育等学习培训。
三、培训安排
我院干部、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委组织部牵头抓总,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干部、党员教育培训工作。
(一)干部培训
党委组织部、党校组织开展2期中层干部集中培训班、1期科级干部集中培训班。二级党组织结合自身实际,开展灵活多样的科级干部培训。
1.中层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集中培训
牵头部门:党委组织部;完成时限:2022年5月前。
2.新提任中层干部任职能力提升培训
牵头部门:党委组织部;完成时限:2022年10月前。
3.科级干部集中培训
牵头部门:党委组织部;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前。
(二)党务干部培训
党委组织部、党校举办1期党组织书记集中培训班。二级党组织结合自身实际,开展灵活多样的党支部书记培训和党务干部培训。
1.党组织书记集中培训
牵头部门:党委组织部;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前。
2.党务干部培训
牵头部门:各二级党组织;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前。
(三)党员教育培训
1.全体党员集中培训
牵头部门:党委组织部、党校;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前。
2.党员集体学习
牵头部门:二级党组织、基层党支部;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前。
二级党组织负责做好党总支委员,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及委员和党员的集体学习;基层党支部负责抓实党支部委员、党员的集体学习。
3.党员自学
党员根据自身实际和工作需要,利用业余时间开展自学,并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主动到社区报到,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四)新入职教工党员党性教育。
在开展新教工入职培训时,对新入职教工党员集中开展党性专题教育1次。
牵头单位:党委教师工作部;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前
(五)入党积极分子及党员发展对象培训
牵头单位:党委组织部;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前。
(六)临时党支部学员党员教育培训
根据疫情防控和培训工作实际,通过学员临时党支部抓好学员党员在学院学习期间的教育培训。
牵头单位:党委学员工作部;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前。
离退休党委根据实际,负责抓好离退休党支部书记、党员、发展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工作。
四、培训要求
党委各工作部门、各二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干部、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不断改进培训方式方法,切实提高培训实效性。
1.丰富教学方式。灵活运用讲授式、研讨式、模拟式、互动式、观摩式、体验式等教学方法,增强教育培训的吸引力感染力。
2.创新培训手段。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用好“学习强国”“党员E先锋”学习平台等载体,引导党员主动学网用网。
3.落实学时要求。中层干部每年参加各类学习培训的时间不少于110学时,网络培训学时数不低于50学时。科级干部每年参加各类学习培训的时间不少于90学时。基层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和集体学习时间不少于56学时,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新任基层党组织书记一般应在半年内进行任职培训。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和转正后1年内一般要各参加1次由上级党组织组织的集中培训。党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和集体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年度学习不低于16学时。
附件:1.2022年干部、党员集中教育培训计划表
2.中层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实施方案
3.新任中层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实施方案
4.2022年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实施方案
(以上附件内容见下方链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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