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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教育学院委员会关于做好中国共产党北京教育学院第四届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提名工作的通知(京教院党发〔2023〕20号)

供稿:党政办公室 时间:2023-06-20

各二级党组织:

  根据《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北京教育学院第四次党员代表大会的通知》要求,现就中共北京教育学院第四届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提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两委”委员及候选人名额

  经北京市委组织部批准,第四届党委设委员21名,本次选举21名,提名候选人26名。第四届纪委设委员5名,提名候选人6名。

  二、“两委”委员的构成原则

  党委的构成应有利于加强党对学院工作的全面领导。学院党委委员一般应包括党委正、副书记,党员正、副院长,纪委书记,学院主要党政职能部门、群团组织负责人,二级单位负责人等。

  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组成应有利于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学院纪委委员一般应包括纪委正、副书记,从事纪检、监察、审计等方面工作的同志,二级单位负责人等。除纪委书记外,提名党委和纪委委员候选人原则上不交叉。

  三、“两委”委员的基本条件

  根据《党章》有关规定,学院“两委”委员候选人必须是具有被选举权的中共正式党员,并具备以下条件:

  1.自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起表率作用并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

  3.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具有三年以上党龄和一定的党内生活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4.严守党的纪律,发扬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在关键时刻和政治原则问题上是非分明,立场坚定。

  5.为人公道正派,以身作则,作风优良,清正廉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受到群众拥护,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

  6.熟悉学院情况,有较强的议事能力和决策能力,能正确行使党员的民主权利。

  四、“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产生方法和工作程序

  “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按照德才兼备和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的方式提出。

  “一下”:各二级党组织以党支部为单位按照“两委”委员候选人的条件要求组织党员进行推荐提名。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进行民主推荐,按不少于应选人数20%的差额比例(党委委员26人,纪委委员6人)提名“两委”委员候选人推荐名单,填写《“两委”委员候选人推荐提名人选名单》,上报二级党组织。各二级党组织汇总党支部推荐结果,填写《“两委”委员候选人推荐提名人选汇总表》,于6月16日前上报党委组织部。

  “一上”:学院党委根据各二级党组织推荐提名情况和“两委”委员的条件及构成原则,按照不少于30%的差额比例(党委委员28人,纪委委员7人)提出“两委”委员候选人推荐人选名单,并与市委教育工委沟通。

  “二下”:各二级党组织组织党支部和全体党员对学院党委提出的候选人推荐人选名单再次充分酝酿讨论,党支部以支委会或党员大会形式按不少于20%的差额比例(党委委员26人,纪委委员6人)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人选,填写《“两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名单》,上报二级党组织。各二级党组织汇总党支部推荐结果,填写《“两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汇总表》,于6月19日前上报党委组织部。

  “二上”:学院党委根据“二下”推荐情况,按照不少于“两委”委员20%的差额比例(党委委员26人,纪委委员6人)讨论提出“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意向性人选名单,并向市委教育工委汇报。

  “三下”:各二级党组织组织党支部和全体党员对学院党委提出的“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意向性人选名单再次充分酝酿讨论,党支部以支委会或党员大会形式按不少于20%的差额比例(党委委员26人,纪委委员6人)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人选,填写《“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名单》,上报二级党组织。各二级党组织汇总党支部推荐结果,填写《“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汇总表》,根据有关通知要求上报党委组织部。

  “三上”:学院党委根据“三下”推荐情况,按照不少于“两委”委员20%的差额比例(党委委员26人,纪委委员6人)研究确定“两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组织考察,征求纪委意见。考察完毕后,学院召开党委常委会按照不少于“两委”委员20%的比例,研究确定“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上报市委教育工委。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二级党组织要在学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加强组织,切实做好推荐提名工作。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程序,有针对性地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避免工作简单化,确保高质量完成推荐提名工作。

  2.做好宣传教育。各二级党组织要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进一步明确“两委”委员的构成原则、基本条件和推荐提名程序。党员提名“两委”委员候选人时,要从学院全局和党的工作需要出发,以对党的建设和学校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发表意见,严肃行使党员权利。要严肃换届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3.发扬党内民主。各二级党组织必须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认真听取和尊重广大党员的意见,保证推荐人选的提出有广泛的群众基础。要保证酝酿“两委”委员候选人基层党支部参与面达到100%,党员参与面达到100%。

  4.确保工作进度。各二级党组织要严格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开展“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酝酿推荐工作,并及时报告推荐提名情况,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随时与党委组织部沟通。
 

京教院党发〔2023〕20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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