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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教育学院关于2015年度院级重大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供稿: 时间:2015-05-05

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对首都基础教育深化改革和教师发展中重大问题的研究,继续落实国家和北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根据《北京教育学院“十二五”发展规划》和《北京教育学院2009-2015年科研发展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2015年学院决定加大科研资助力度,鼓励教师围绕首都教育综合改革和学院的中心任务,研究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重大问题和教师专业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切实提升学院学科建设和科研水平,增强学院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现发布学院2015年度重大科研项目的课题指南,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研究人员可根据“北京教育学院2015年院级重大科研课题指南”,结合自身研究优势,自行选择研究题目,选题可不受课题指南限制。

二、资助标准

重大课题资助额度为5万元—30万元,最终资助金额根据研究选题、研究方案经院内外专家审核确定。研究经费管理按照学院科研经费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三、申报资格及要求

1. 重大课题申报人(课题主持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有深厚的学术研究功底与学术造诣,能有效组织研究团队,调动各种资源开展研究。凡自2011年已承担学院立项课题,目前仍未结题的不能参加当年课题申报。

2. 课题组组成人员35岁以下教师比例不低于20%;院外专家比例不低于30%;鼓励与院外高校、科研机构、中小学协同研究。

3. 为避免重复立项,浪费资源,特作如下规定:

① 课题负责人只能申请一项课题。

② 凡已获得国家级或市级立项的各类课题,不能以相同或相似的题目与研究内容参加此次申报,不得重复立项。

4.本次课题申报采取匿名评审,课题申报人请严格按照要求填写课题申请表和课题论证活页,课题论证活页提供给专家评审时使用,为体现公平性,上面不得出现课题负责人个人或部门的信息。

四、完成时限

本年度立项院级重大科研课题要求在2年内完成。

五、课题成果要求

强化研究成果转化运用。优先支持研究成果能够直接转化为培训项目、培训课程、培训教材(资源)的课题。

六、申报程序

1.课题承担人按照通知的内容要求,参考“北京教育学院2015年院级重大科研课题指南”,确定研究题目并填写《北京教育学院2015年度重大科研课题立项申报书》(一式2份)、《课题论证活页》一式2份(表格见附件,也可在学院校园网科研处网页下载)。

2.各二级学院应初步审阅申报书并在二级部门填写“认定条件保障”,于2015518日前将相关资料统一报送科研处,同时将电子版本发送到科研处信箱(kych_9135@126.com)。

3.科研处适时将教职工所申报课题提交学院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报学院审核批准后公布立项课题名单。

七、一般科研课题补充申报

1. 各部门可补充申报一般课题,一般课题的申请者可根据自己的研究兴趣和研究基础,依据“北京市教育学院院级科研课题2015年度课题指南”自行设计课题名称和研究内容申请课题。

2. 凡自2011年已承担学院立项课题,目前仍未结题的不能参加当年课题申报。凡已获得国家级或市级立项的各类课题,不能以相同或相似的题目与研究内容参加此次申报,不得重复立项。

3. 本次课题申报采取匿名评审,课题申报人请严格按照要求填写课题申请表和课题论证活页,课题论证活页提供给专家评审时使用,为体现公平性,上面不得出现课题负责人个人或部门的信息。

4. 课题承担人按照通知的内容要求,在“北京教育学院院级科研课题2015年度课题指南”中选择题目,并填写《北京教育学院2015年度科研课题立项申报书》一式2份、《课题论证活页》2份(见附件,也可在学院校园网科研处网页下载)。

5.各二级学院应初步审阅申报书并在二级部门填写“认定条件保障”,于2015518日前将相关资料统一报送科研处,同时将电子版本发送到科研处信箱(kych_9135@126.com)。

联系人:  刘文娜   杨晨

联系电话:82089135 82089214

附件1:北京教育学院2015年院级重大科研课题指南

附件2:北京教育学院2015年度重大科研课题立项申报书

附件3:北京教育学院2015年度重大科研课题活页

附件4:北京教育学院2015年度一般课题申报资料

 

科研处

20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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